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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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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办〔2009〕12号
【发布日期】 2009-02-02
【实施日期】 2009-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以“三个零增长”为总目标,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依法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通过积极有效措施,实现隐患排查和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控机制更加健全,源头防范措施更加有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09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在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指导督促下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严密科学的考核办法。坚持安全发展,履行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或基金,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2.强化齐抓共管,确保部门依法监管措施到位。充分发挥各级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带有综合性和苗头性的重大问题。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以政策为导向,以执法为手段,监管和服务并举,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预算和执行制度,保障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安全基本需要。适时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拓展企业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的实施覆盖面。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安全设施检验检测,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4.积极督促引导,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督促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自律行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企业内部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知情权。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起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要求,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治理各项工作。
  1.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治理措施。在近年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发现一个治理一个,不留死角。
  2.完善督办制度,落实治理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完善省、市、县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这四个重点,分级挂牌公布,明确隐患单位(单元)、隐患内容、督办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责任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对其单位(单元)采取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取缔关闭。
  3.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治理力度。把隐患排查整治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与公安、交通、建设、海洋渔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以整治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三合一”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重大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工程”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矿山、烟花爆竹、渔业和船舶修造、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纳入对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各级各部门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完善隐患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制订隐患整治方案和整治验收标准,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换发及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通过隐患整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把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前提,进一步强基固本,努力健全全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
  1.切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认真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督促市、县(市、区)政府抓好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在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村(居)一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指导经济发达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所在地的村(居)率先建立村(居)管理队伍,依法构建完善覆盖全省基层的安全监管网络。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2.深化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把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为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企业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一是扩大标准化活动范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重点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开展达标考核验收,树立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三是加强安全标准制订,强化企业贯标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近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和产业结构特点,2009年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分解落实标准化指标。全省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力争有50%以上达到一、二级考核标准;对安全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时推荐申报国家级达标;分类推进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规模以上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相应等级;大力引导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以及船舶修造、印染、造纸、建材和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建设、旅游、电力等部门制订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化活动;组织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活动,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
  3.进一步加大科技兴安工作力度。把科技兴安作为安全生产重要的治本措施,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做好安全科研项目的研发。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省级实验室,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重点安全技术攻关,提高对隐患和事故监控的能力。二是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产学研结合、推广示范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应用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逐步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全覆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联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采用这一技术。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省安监局为中心、以各市安监部门为纽带、连接全省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延伸至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的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4.切实加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安监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新闻媒体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安全文化体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阵地。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广泛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高度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认真抓好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按照“从严、从严、再从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增强安全监管效能。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非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对社会影响广、治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安全评价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评价机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做好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认真把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凡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的,一律不准论证,不准审批,不准验收,不准投产,杜绝产生新的隐患。
  3.积极组织推广实施企业分类管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职责。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程度和安全管理现状为主要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办法和程序,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专项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对A、B类企业,实施以自我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定期对其开展日常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C、D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
  4.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完善应急措施。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掌握全省各地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危险特性的大小,实行分级分层监管措施。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控和管理措施,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投入,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落实专人监控。继续实行重大危险源警示挂牌制度,严格落实一点一牌制度。二是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水上和道路交通运输、海上渔业生产、船舶修造、危化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好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夏季、冬季、台风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针对夏、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检查督促等方式,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六防”及冬季火灾防范工作;抓好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加大应急资金投入,力争全省所有设区的市和部分重点县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省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系统、应急资源和信息基础数据库,初步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指挥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加快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逐步健全完善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安监干部树立大局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能力强、作风正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1.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讲学习的风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质量。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安监干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全心全意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求真务实,扎实干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一是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安监干部要善于思考,创新思维,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二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把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安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努力打造“真情服务、安全发展”的平台。
  3.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每个安监干部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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