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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春运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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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02
【实施日期】 2009-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春运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1月9日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运工作,市政府决定组织全市春运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9年2月4日~2月5日。
  二、检查内容:1、客运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2、客运车辆和运输设施的检查情况;3、春运市场秩序;4、春运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汇报,并实地查看春运重点单位。
  四、其他: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见附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日

  附件:

全市春运工作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  第一组:检查市直及砀山县、萧县
组 长:于传利(市交通局副局长)
  成 员:陈福民(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永峰(市春运办主任)
  第二组:检查埇桥区、泗县、灵璧县
  组 长:祖钧公(市工业委副主任)
  成 员:吴 军(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  孟祥善(市运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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