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太阳能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  河南省洛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2-02
【实施日期】 2009-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太阳能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加快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积极做好太阳能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我市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对我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引导推动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分析辖区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潜力和目前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全局、工作有思路、手中有项目、推进有办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偃师、伊川、西工、洛龙、高新等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专门成立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统筹项目审批、要素供给、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各项工作,促进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在抓好多晶硅生产的同时,重点抓好太阳能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工艺、光伏发电应用等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着力打造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逐步形成“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促进我市多晶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围绕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切实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方法。要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充分依托现有的中硅高科公司、阿特斯(洛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炘源晶光伏科技(洛阳)有限公司等太阳能光伏企业,通过廉洁高效的服务,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达到以商招商的目的;要主动出击招商,采取驻地、驻厂、驻会等有效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通过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协会建立合作联盟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分解太阳能光伏终端产品,以零部件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尤其是对室外照明装饰灯具、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太阳能多功能电源、电源转换器、太阳能控制系统主板等太阳能光伏终端产品解体成零部件分解招商;要大力推行专业招商,培养一批专业型的招商人才,开展专业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技能和水平。
  三、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强化高效优质服务,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各县(市、区)要专门设立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研究制定鼓励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研究土地、信贷、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在电价政策上,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争取获得对多晶硅产业的优惠政策,降低电价成本,凸现成本优势。
  各县(市、区)要强化高效、优质服务,对引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支队伍常驻企业的办法,定人定点专门为企业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切实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