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第二十四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实现长期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评审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二十四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以下简称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强化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当前,受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影响,全球经济普遍陷入衰退,国内经济环境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企业要增强信心,按照中央部署和今后我国扩大内需的主要投资方向,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管理,尤其是要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严格资产监控、防范资本风险、强化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促进有效资源整合,实现最佳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促使企业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确保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二、继续深入开展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
各企业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思路,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和引导,深入发掘企业实践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功管理经验,加以总结、提升,及时向北京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推荐。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重视中小企业管理创新促进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强化管理,积极参加成果评审与推广活动。通过不断扩大评审覆盖面、加强评审平台建设力度,提高北京市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本届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重点
结合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本届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评审和推广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资产监管和风险防范、科技进步与自主知识产权管理、节能减排管理、社会责任管理、国际化经营、精益生产与现代基础管理、系统优化与集成管理、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现代服务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企业文化建设。
推荐单位可参照以上重点,遵照《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申报成果要突出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四、有关申报事项
(一)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内容和成果效益要实事求是,如实填报。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附件1、附件3、附件4的要求,在推荐单位指导下,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申报审批表(附件2),经推荐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报送十二份申报审批表和成果材料,申报二等、三等奖报送十份申报审批表和成果材料,以上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本届管理创新成果评审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超过该期限的,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五)企业可在北京市国资委网站(www.bjgzw.gov.cn)和北京企业联合会网站(www.bec.org.cn),参阅或下载有关材料。
(六)本届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以及宣传、发布、推广等日常工作由北京企业联合会承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企业联合会。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大郊亭桥北京化工二厂院内医务楼207室
邮政编码:100022
联 系 人:韩惠、元启龙、马骏、李忠义
联系电话:87784046(兼传真);87716157;83970390
电子信箱:QL_HH123@163.COM
二○○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