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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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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10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9〕1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郭庚茂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省政府报告。
  一、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着力扩大投资需求。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切实调动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两个积极性,加快实施“8511”投资促进计划:重点在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镇建设、自主创新、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社会事业8大领域,开工建设500个以上超亿元重大项目,带动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万亿元。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交通方面,力争完成投资650亿元。加快建设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漯阜铁路升级改造等项目,确保建成郑西铁路客运专线等项目,开工建设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山西中南部运煤通道河南段等项目,加快实施郑州、洛阳和南阳机场改扩建工程。争取铁路在建总里程20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开工里程319公里、在建总里程1000公里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能源方面,力争完成投资680亿元。加快西气东输二线、榆济线河南段等项目建设,建成郑煤赵家寨矿、兰州至郑州至长沙成品油管道河南段等项目,争取开工南阳高庄核电前期工程。全年大中型煤炭矿井在建总规模达到2600万吨,电源开工570万千瓦、在建装机总容量1600万千瓦以上,电网开工1725公里、新增2000公里,在建油气长输管线4580公里。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4.农林水利方面,力争完成投资500亿元。加快推进4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全线开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全面开工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出山店水库前期工程;力争开工汝河、贾鲁河等防洪河道治理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省南水北调办负责落实。
  5.信息化方面,强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基本完成省级内外网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省、市、县电子政务“三级中枢”整合,启动信息惠农、行政效能、环境监测、企业信息化等一批应用系统建设。
  由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6.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把调整收入分配、发展服务业与扩大消费结合起来,大力开拓消费市场。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落实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增加对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由省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民政厅、移民办、教育厅负责落实。7.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引导房地产企业多开发建设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进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住宿餐饮、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开发与节假日调整相适应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和网络、动漫等热点消费。
  由省建设厅、商务厅、旅游局、文化厅、体育局负责落实。8.继续优化消费环境。落实居民购买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的鼓励政策,全面清理消费领域相关规费。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6000个农村连锁便民超市和一批配送中心。实施2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完善家电下乡补贴办法。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社负责落实。
  9.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负责落实。
  10.着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走以质取胜、集约化、多元化发展路子。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制定我省具体措施,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非洲、拉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扩大高技术和机电类产品出口,促进农产品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紧缺资源能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
  由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1.着力落实财政金融政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带动社会投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法定支出、工资发放、改善民生、落实配套资金、“十大实事”等资金需要。全面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金融服务,保证流动性供给,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负责落实。
  12.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发展,加大对产业转移、企业重组的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择机上市,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政府投融资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扩大信托融资规模,争取设立省农业开发等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担保机构,3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负责落实。
  13.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一视同仁地为各类企业搞好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开拓省内外市场。继续组织企业、项目单位开展银企洽谈、供需对接等多种活动,促使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协作关系,提高抗风险能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把服务企业与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高。
  由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搞好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组织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努力保障重点企业要素资源供给。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切实加强“三农”工作
  15.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继续开展水稻、棉花等政策性保险试点,试行玉米政策性保险,探索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地方性农业保险体系。
  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河南保监局负责落实。
  16.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面启动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重点建设3个万亩连片小麦玉米高产核心示范区。积极推进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建成商丘、周口、安阳大型商品粮基地,加快纳入国家规划的89个县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抓好213个小麦、玉米、水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加速小麦、玉米主导优良品种换代升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农开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竞争能力和保障水平。
  由省农业厅、农开办、科技厅负责落实。
  18.设立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粮油、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培育100家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建设10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畜牧局负责落实。
  19.积极发展花卉产业,支持洛阳牡丹、开封菊花、鄢陵花木等花卉生产基地扩规模、创品牌;加快发展茶叶、果品等优质特色园艺产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重点支持27个肉牛主产县、26个肉羊主产县、45个生猪主产县和黄河滩区绿色奶业带发展,抓好夏南牛、豫南黑猪等新品种繁育推广,建设一批肉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和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
  由省畜牧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加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由省农业厅、科技厅、林业厅、畜牧局负责落实。
  22.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3.8亿元,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新增农村户用沼气75万户;筹措资金15亿元,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筹措资金40亿元,新建、改建县乡公路6000公里、通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4万延米;筹措资金2.4亿元,完成1万个村镇绿化工程,创建30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环保局、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完成14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和2万人的深山区独居户搬迁扶贫任务,再解决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和温饱问题。
  由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负责落实。
  24.完成1.06万人的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任务。由省南水北调办、移民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5.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由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信社、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完善支持农民小额贷款办法。
  由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落实。
  27.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由省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由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29.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行集约化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农业、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相互支撑、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提升工业主导产业。围绕推动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化工、食品、服装纺织等产业升级,完善洛阳动力谷、中原电气谷、郑州百万辆汽车、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实施超高压输变电装备、高速铁路施工设备、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现代化工装置大型化、绿色食品产业链、精品钢等重大产业升级工程,抓好郑州日产第二工场等700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千万吨级炼油基地、大型煤制烯烃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产业,以扩大规模、拓展链条为重点,在硅材料与光伏、生物及新医药、数字化装备、新型功能材料及制品、光电技术、生物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抓好中硅公司年产2000吨电子级多晶硅等160个重大项目;支持郑州、洛阳、南阳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晶圆芯片、硅材料光伏、光电等高技术产业集群。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1.加快发展服务业。发挥引导资金作用,重点支持现代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扶持150户省重点服务业企业和30个特色服务业园区。
  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32.高水平编制郑州国际物流中心规划,实施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等重大项目,积极推进一批重点综合物流园区、重要冷链物流基地、粮食物流体系、出版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3.抓好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网络,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34.加强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支持境内外金融企业在河南设立机构;支持通过战略重组等方式建设跨区经营省级商业银行;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增加交易品种,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5.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使其成为拉动内需、推动跨越、实现崛起的重要动力源,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科学修编并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市城市和县域总体规划,逐步形成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居民点协调发展的城乡布局结构。同步完成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并与城镇规划协调衔接。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36.统筹“郑汴新区”规划布局,推动“大郑东新区”和“汴西新区”加快发展,建设以航空运输、公路快运、铁路高速客运和集装箱转运为重点的现代化交通体系,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在区域内率先实现规划统筹、交通一体、产业链接、社会公共资源共享、生态和环境保护合作,逐步建设成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城区、综合改革核心试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环境优美宜居区和为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服务的区域服务中心。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省环保局和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37.完善中原城市群规划,以“郑汴新区”为核心增长极;以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为中心,打造“半小时交通圈”和“一小时交通圈”;以郑汴一体化区域为核心层、“半小时交通圈”区域为紧密层、“一小时交通圈”内城市为辐射层,积极构建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向心发展、协调推进、共同繁荣的“一极两圈三层”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实施中原城市群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方案,以建设高速铁路、航空枢纽、城际快捷通道等现代交通体系为突破口,推动核心层、紧密层、辐射层交通、产业、服务相互对接;因地制宜,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探索。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近期加快推进高速铁路、机场空港、城际快捷通道建设,做好郑州至重庆铁路客运专线前期工作。今年开工建设郑焦城际铁路,开通郑新、郑许等城际公交线路。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9.继续支持黄淮4市及豫北、豫西豫西南5市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形成与中原城市群核心层、紧密层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40.树立“精明增长”理念,建设“紧凑型”和“复合型”城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特色,提升品位,打造宜居城市。
  由省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开发研究为重点,以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以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争新增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20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5家以上。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工程,新培育20家创新型企业,争创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集成科技资源,力争核电站用核级电机、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等重大科技专项实现突破。重点培育5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3个知识产权优势区域。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2.大力发展产业集聚区。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集约化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以产业聚集程度决定城镇发展规模,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按照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强化特色、增强竞争力的要求,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提升对城市产业、人口、环境的承载功能,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良性循环,实现产业与城市发展相互推动,逐步形成集聚促进就业、就业创造消费、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良性发展机制。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县域公共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确立并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县域产业集约集群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3.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等关键领域节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加快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确保列入国家计划的178个项目建成投产;启动工业锅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专项计划,争取用两年时间改造一遍。推广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加快淘汰钢铁、造纸、焦化、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关闭100万千瓦燃煤小火电。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4.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争取上半年完成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对贾鲁河等重点流域、钒土冶炼和小铁合金等集中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在四大流域及丹江口库区实施重点涉水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在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脱硫治理,在造纸、制药等行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
  由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5.加快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面积638万亩。
  由省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积极推动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认真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保障和接续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47.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快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城市。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排放标准。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48.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深入推进文化精品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客家人》等一批精品电视剧和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抓好“五个一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由省文化厅、广电局、社科院负责落实。
  49.加快推进省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国文字博物馆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推进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电局、文化厅和安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实施3354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300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50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1.9万个村级基层点和4000个农家书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千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
  由省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1.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推进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开封古城墙保护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和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52.着力发展文化产业。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完善专项资金扶持方式。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武术杂技、文博会展、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重点抓好100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河南日报报业、中原出版传媒、河南文化影视、河南影视制作、河南有线电视网络等产业集团。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省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打造动漫产业基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53.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推动镇平玉雕、开封汴绣、禹州钧瓷、汝州汝瓷、洛阳唐三彩、浚县石刻泥塑、民权画虎、宝丰魔术等特色文化产业区块发展。繁荣文化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由省文化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4.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与管理。
  由省文化厅、公安厅负责落实。
  55.精心打造文化品牌。加快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努力将洛阳龙门石窟、嵩山少林寺、开封宋都古城、安阳殷墟、焦作陈家沟太极拳等塑造成具有世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品牌。继续整合优势演艺资源,抓好《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和《大宋·东京梦华》二期建设,打造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广泛传播力的演艺品牌。继续办好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洛阳牡丹花会、开封菊花花会等重要节会,办好中原文化澳洲行、中原文化港澳行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筹备参加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品牌,扩大中原文化影响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旅游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6.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商丘5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加快登封、淮阳等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其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全省文化产业的聚集地、文化创新的示范区、文化强省建设的排头兵。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善文艺院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办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娱乐等领域,培育优势民营文化企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7.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做好大学生和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
  由省文化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58.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9.大力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由省文化厅、科技厅、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力推进改革开放
  60.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国企改革和战略重组。加快一般竞争性企业改制退出步伐,完成省直厅局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和省管企业主辅分离。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大型央企的合作;深入推进煤炭、化工、钢铁、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等行业骨干企业的战略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运营效率。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1.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和企业素质。
  由省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落实。
  62.推进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整合,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完善财政预算体系,实现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机衔接。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土地、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政策。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3.全面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抓好资源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最大限度缩减政府核准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趸售电价体制改革。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64.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改革重组。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加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奖诚罚怠”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由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负责落实。
  6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由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66.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科技、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由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67.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坚持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充分利用外部条件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骨干优势企业、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落实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奖励政策,实施一批重大引资项目。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参与企业重组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68.抓住机遇加大技术和人才引进力度。
  由省科技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69.办好世界邮展大会、世界华商领袖峰会、香港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台湾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由省商务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0.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承揽大型工程和项目,扩大对外劳务合作,优化外派劳务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发矿产资源、并购境外企业。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71.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中西部各省的合作交流,深化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合作。鼓励与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积极设立产业转移承接园区,推动电子、家电、服装、家具等产业向我省集群式和链式转移。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72.以办好“十大实事”为重点,省财政多方筹措不少于450亿元资金,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把发展成果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73.积极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意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延长“4050”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动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
  由省劳动保障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4.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由省人事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5.扩大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由省农业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教育厅、扶贫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
  由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7.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加强监管,确保健康运行。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由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8.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省民政厅负责落实。
  79.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26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1.4万套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50万平方米,竣工28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4万套经济适用房。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0.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实施郑州大学“211”三期工程,推进河南大学省部共建。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和各类培训,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抓好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20个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解决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改造167所农村初中,改扩建100所中心城市中小学。
  由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1.把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支持一批县医院、薄弱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县乡计生服务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10万例复明手术。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抓好郑大一附院门诊医技楼、省肿瘤医院门诊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省人民医院第二病房楼、省中医学院一附院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改造一批市级重点中医院和精神病专科医院。
  由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2.落实奖惩并举的政策措施,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40元。
  由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8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由省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共同发展。
  由省体育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5.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以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为依据,做好小煤矿整顿整合和关闭取缔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抓好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地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6.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87.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评估机制,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努力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股市房市、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农村土地纠纷、涉法涉诉问题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作用。
  由省信访局、司法厅、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8.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由省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9.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省民政厅、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0.加强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等工作。
  由省外侨办、台办、宗教局、参事室、地方史志办、文史馆、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测绘局、地震局负责落实。
  91.继续抓好对口支援江油市灾后重建工作,按期完成援建任务。
  由省财政厅、民政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七、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9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争取上半年完成省、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由省人事厅、编办负责落实。
  9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健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各方面工作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轨道上来。
  由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监察厅负责落实。
  94.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95.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社会纠纷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国情国力调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的协商,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负责落实。
  9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勤勉尽责,秉公用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和出国出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靡之风。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
  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审计厅、监察厅负责落实。
  98.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把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努力避免决策失误,少走弯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反对短期行为,反对虚报浮夸,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努力做到“严、细、深、实、快”,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创新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搞好公务员培训教育,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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