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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2009-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改革步伐,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人民健康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建设小康徐州、和谐徐州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进步、协调发展。
  3.坚持继承与创新,遵循中医药固有发展规律,继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科技和知识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
  4.坚持发挥特色优势,着力运用中医药方法防病治病,特别发挥中医药在治疗慢性病、疑难病、传染病和养生保健、亚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治未病”保健服务,不断适应多层次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
  5.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中医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提高,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转变,力争中医药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二、加强机构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县(市)中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好县抓中医院、镇抓中医科和中药房、村抓中西医两法诊治疾病的工作机制,每个县(市)办好一所中医院。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中医诊室),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再有1-2个县(市)获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组织城市大中型中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专业人员到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重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技术骨干培养,加强乡村医生和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推进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完善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市、县(市)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的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把政府举办的中医院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培训和养生保健基地,充分发挥其疑难病诊治、人员培训和预防保健的辐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和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95%以上的综合医院5年内要达到国家中医药设置的有关标准,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中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上级中医医疗机构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之间要加强业务合作,实行双向转诊。
  (三)加快中医医疗机构达标建设。各地要将中医院分年度纳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基本设备,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经过3年左右努力,所有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市中医院巩固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公办中医医疗机构设备达标建设和基本建设,所在地政府应给予支持。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中医院和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改造计划,加大对中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的投人;将中医院纳人当地120急救网络,加强中医院急诊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三、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培养和选拔名中医。要不断完善培养和评选名中医制度,每4年评选一次市级名中医,及时申报省名中医,为理论功底较厚、临床技能过硬、医德医风高尚的中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尊重和保护名老中医,继承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适当提高待遇、给予照顾。筛选一批医德医风好、热爱中医事业、理论功底扎实、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临床骨干,采取师带徒方式传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形成梯次中医人才后备队伍。
  (二)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徐州市中医院在建设好现有的国家及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的基础上,再创1-2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县级中医院要突出专科特色,每个县级中医院都要建成一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2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积极发掘、推广针灸、推拿、拔罐、刮痧、药浴等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快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四、加快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
  (一)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本地中医药教育资源,组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员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逐步提高中医药临床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支持通过自学、师承等方式培养中医药人才。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学习《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经典临床著作活动,把经典处方应用到临床实践中;加强中医辨证思维方法的培训,增强中医医生运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方法诊疗疾病的能力。鼓励在继承的基础上吸收利用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化手段,同时注意保护和发扬中医特色、维护中医主体思想,坚持继承而不泥古、创新而不离宗。
  (二)强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鼓励执业中医师到农村从事中医药服务;依托县级中医院定期对乡村和社区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
  五、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中医药研究机构,鼓励与中药企业合作开发,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构建资源共享、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进一步增加政府对中医药科技经费投人,使科技投人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等,应当充分尊重中医药的学术特点,对列人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予以重点支持。市、县中医院要按不少于业务收入的1%提取科研经费,用于中医药科研创新。
  (二)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切实加强对中药资源的有效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各地应鼓励中药材基地按照GAP(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中药材品牌。对邳州市的银杏、银杏叶、邳半夏等中药材,除了开发成保健食品外,还应开发其药用价值。乡村中医药人员应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降低医疗成本,让广大农民受益。
  六、健全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政府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宣传、发改、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各地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人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财政性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并继续将中医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中医专项经费,用于中医科研、教育、季节病预防、人才培养、特色专科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突出贡献奖励、中医药服务基础建设项目、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重点装备和中医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等。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形成多渠道投人格局。加强中医药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提高中医药经费使用效益。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起体现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将更多有利于参保人员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中医药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包括饮片、单味颗粒剂等)纳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按规定合理调配中药院内制剂资源。
  (三)着力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中医院、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医管理职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专职中医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人标准和中医药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中医药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提高中医药行业依法行政水平。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假药劣药、虚假中医药广告行为。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各级中医院要成为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庭院、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认知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享受中医药。教育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五)努力形成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职能。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人机制,不断增加经费投人。各级宣传、广电、教育、文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农业、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2009年2月3日

  附件:

徐州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组长: 段雄副市长
  副组长:王志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  王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  成员: 高成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赵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  高存宝市科技局副局长
     葛宝堂市教育局副局长
     刘洪涛市人事局副局长
     李玉兰市财政局副局长
     俞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  高树敏市公安局副局长
     邵明义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  朱志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齐飞市民政局副局长
     张坷市广电局副局长
     韩如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  贾兴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赵龙华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  徐冬市林牧渔业局副局长
     吉镇徐州工商局副局长
     张茂强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俞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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