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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淄博测试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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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山东省  
【发文字号】 淄卫办字[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2009-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淄博测试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张店区卫生局、桓台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时间为2月5日至2月20日。淄博测试点报名地点设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测试点分别设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和淄博市第十七中学,考务人员入住淄博宾馆。为做好我市考试期间食品卫生监管、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市及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在考试前及期间对报名点、测试点学校食堂,周边宾馆、餐饮单位、食品摊点及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进行拉网式卫生检查,加强对“五小”食宿场所监管力度,督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落实工作责任,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市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专业人员到校区和考点开展卫生防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同时,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密切监视疫情变化,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科学处置。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在考试期间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急救车辆和人员的调度,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迅速妥善处置。
  四、有关区县、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月22日前报我局法监科,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电话:2777861,2778027,传真:2770526。
  举报投诉电话:3150926。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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