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吸取福建长乐市酒吧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地区管委会、办事处,中央在京单位主管部门,市属相关委、办、局(总公司):
2009年2月1日0时许,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人受伤。火灾事故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的通报》,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也相继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为迅速落实公安部通报和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着力为元宵节、全国"两会"、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创建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铲除各类火灾隐患,以确保场所安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密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以及建国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周密部署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酒吧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场所为公共娱乐场所,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群死群伤。当前,正值春节消防保卫关键时期,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还将迎来建国60周年庆典,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把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各自任务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狠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改善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统一领导和协调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以召开联席、专题会议和人员密集场所法人单位会议进行发动和部署,采取以会代训、警示教育等方式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类安排部署好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按照辖区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责任制、逐级分解各级、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的工作责任;组织发动各街道、各乡镇、相关行业系统以及公安消防、治安、内保、文保等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大检查。综治、安监、文化、工商、民防、卫生、教育、建设、规划、旅游、商务、文物、体育、广电、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综合或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及时排查和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主动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提请政府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以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监督力度。同时要提高灭火救援快速反映、快速施救、快速处置的能力,坚决做到"防的住、灭的快、救的及时"。整个治理活动期间,各区县(地区)要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始终保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的高压态势,坚决将火灾隐患或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运用综合手段严格执法,铁腕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此次治理活动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苗头性问题,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态度,各司其责,齐心协力,坚决予以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凡无照经营的营业场所,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凡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单位,安监、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凡已评定星级的宾馆、饭店、度假村,旅游部门应依法予以降级或摘星;凡手续不全的地下空间公众聚集场所或出租房屋,建设、民防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凡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城管、规划、建设等部门应依法组织拆除或责令停止使用。公安机关、公安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和"三条铁规"工作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该责令立即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该责令限期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责令停产停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对于整改期限届满的,要严把复查验收关,对于确认整改的,要及时予以销案;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依法处罚;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营业性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予以拘留。各单位应参照以上工作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坚决依法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结合新修订的《消防法》宣贯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宣传形式,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作为推进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是立即在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商市场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以火灾预防、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等防火灭火常识为主的宣传教育。三是依法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部署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二○○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