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08年度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监管信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2009-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08年度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监管信息的通知

各分局: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落实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我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08年度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前全市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对于第一类企业,各分局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行统计、报送。
  二、工作安排
  各分局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产品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通过RTX方式报送市局医疗器械处。
  各分局可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整理、汇总、报送本辖区生产企业监管基本信息;也可向辖区内企业发放《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产值报表》,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后,再进行报送。《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产值报表》的电子版可在市局网站下载(www.bjda.gov.cn首页-医疗器械处-近期热点)。
  各分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此次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本次报送内容未列入辖区企业报告制度范畴的,应予以充实,并形成长效机制。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各分局可及时与医疗器械处联系。
  特此通知。

2009年02月03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