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下发《省法制办整改方案》的通知
办机关各处、法律服务中心、行政法制研究所:
现将《省法制办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你们,请大家针对《方案》的落实情况给予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省法制办整改落实方案
以省委《关于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意见》和《省法制办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原则,紧紧抓住办党组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对策、工作作风上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思想上存在“等靠”的消极意识。等上面精神和对策,等别人出经验。而我们自己则没有全面深入地领会《纲要》精神,没有结合实际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理出思路,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二是,组织指导工作的力度不够。目前,我们尚未拿出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周密的贯彻落实《纲要》的规划或指导性的文件。尚未完善《纲要》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尚未形成一个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制度环境。对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政府,《纲要》只是提出基本框架和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还缺乏指标量化标准,即评价标准不完善、不明确、不具体,需要我们去完成这些任务,有关的宣传工作尚不广泛不深入,有些政府及其部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纲要》还不甚了解、不熟悉。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三是,在作风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底数,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加强宏观规划指导。出台我省地方性配套措施,使《纲要》的贯彻落实具有操作性,可行性。
2、加强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出台相关文件及配套措施,使《纲要》贯彻落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3、加强教育和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中期目标:
1、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使行政管理有章可循,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高。
2、按照《吉林省2010—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二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三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
四是,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的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把2009年作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年,上半年出台《吉林省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工作人员 孟祥栋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借贯彻全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契机,综合评比出3至5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进行总结表彰,并在全省推广他们的经验。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赵旭东
工作人员 孙忠明 孟祥栋
承办部门:秘书处 依法行政指导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拟组织召开《纲要》实施5周年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及省直部门、市州政府的领导参加,总结我省5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以及存在的差距,并对未来5年的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赵旭东 张兆军 张满良
工作人员 孙忠明 张俊玲 毕 海 王 波
承办部门:秘书处 依法行政指导处 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10年上半年
四是出台《吉林省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标准及考核方案》,制定建设法治政府统计表,督导市县政府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市县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外在机制。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工作人员 张俊玲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五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拟举办3-5期培训班,对市县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培训。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苑晓飞
工作人员王庆贺
承办部门: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10年
中期措施:
出台《吉林省2010—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研究完善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措施,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法制部门按照《规划》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工作人员 孟祥栋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二、在立法工作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些重要改革措施和决策未能及时配套立法措施跟进,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存在部分脱节。
二是在立法中还有些照顾部门利益问题。有些不该出台的立法项目和一些不应设定的内容得以通过,未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在立法件的内容上还存在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够,行政机关管辖的事情过多,不该管的仍在管,审批程序该简化的不简化;对一些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文件该清理未清理;对行政机关权力规定比较具体,而对其责任规定则比较抽象;对群众的义务规定的比较具体,而对其权力规定比较原则;对处罚制裁的规定比较重视,而对法律的导向和服务作用则重视不够。
四是在立法方式和程序上,仍然沿用过去一些习惯性做法,即偏重官方运作。忽视“民方”参与,缺乏改革和创新等等。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些重要改革政策的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2)严把立法审核关,照顾部门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科学。
(3)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
(4)公众和专家学者对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中期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适应,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工作成效明显,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高标准完成。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2009年继续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把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贯彻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所急需的、对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所急用的立法项目作为优先选项。突出以民生内容为重点的立法项目,出台若干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件。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处 长 张兆军 张满良
工作人员 毕 海 王 波
承办部门: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建立立法工作人员责任制,对承办的立法件承担质量责任,追究有关人员渎职、失职行为。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处 长 张兆军 张满良 盛学钟
工作人员 蒋晓春 毕 海 王冠军 王 波
穆瑞峰
承办部门: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建立同承担改革、发展和政策研究职责的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制度,出台相关文件,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以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相统一的良性互动机制。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处 长 张兆军 张满良
工作人员 蒋晓春 王 波
承办部门: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四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按照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结构合理的要求,选聘新一届立法咨询委员,并通过程序约束,不断增加立法咨询委员的责任意识,防止咨询论证工作流于形式。指导各市、县政府建立、完善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专家论证制度。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王永忠
处 长 张兆军 张满良
工作人员 毕 海 穆瑞峰
承办部门: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五是积极探索文件草案通过委托或招标的办法,请执行部门以外的组织来起草这一创新做法,如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中介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政府机关中的综合性机构来起草文件草案,保证立法活动的公正性。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处 长 张兆军 张满良
工作人员 毕 海 王 波
承办部门: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六是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搞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全省法制的统一。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王 继
工作人员 王胜夫
承办部门:备案审查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中期措施:
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张兆军 张满良 王 继
工作人员 孙忠明 毕 海 王 波 王胜夫
承办部门:秘书处 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备案审查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偏重事后监督,缺乏事前预防监督、事中过程监督;二是偏重于一般性检查监督,缺乏有影响的个案监督;三是偏重于对事的监督,缺乏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四是偏重于部门的自行性监督,缺乏监督资源整合性的监督;五是偏重于具体问题的监督,缺乏对权力运行机制的制约性研究和规范等等。
2、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对行政执法重要活动事前预防监督和事中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有加强,评议考核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合理。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进一步规范,实施环节的监督制约得到加强,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开、透明。
(3)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09年,全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工作基本完成,各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经常有效。
(5)《吉林省加强法制环境建设若干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全省法制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中期目标: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有效、规范。
(二)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围绕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对典型案件不仅要纠正,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孙东哲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逐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档案,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纪伟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在全省范围重新聘请行政执法督查员,聘请懂法律、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督查员,形成社会化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使专家学者与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整合。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谢大鹏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四是严格执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通报力度,保证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王 继
工作人员 王胜夫
承办部门:备案审查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五是联系和协调有关专门监督部门,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同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既要监督行政乱作为,也要监督行政不作为,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结、有错必究,并答复举报人。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六是加大对行政违法责任人和行政复议败议案件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将败议的案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处理。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0年
中期措施:
一是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和组织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查处行政违法行为等等,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二是巩固、扩大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处罚权集中制度。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孙东哲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2年
四、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由于我们对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同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宣传和相关工作的力度不够,致使市县法制建设薄弱,特别是县一级的法制工作十分薄弱。大部分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规格低,成为股级,未独立设置,成为政府办公室内的一个科或一个股。根本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人员编制剩一至二人,并且还由某些领导秘书兼职。由于法制机构这种现状,致使其无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大量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酿成许多群体事件、上访事件,以至于恶性案件,造成社会上一些无序和混乱。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市县政府法制队伍得到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健全并独立出来。
(2)加强对下指导,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
中期目标:
(1)建立法制人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素质有较大提升。
(2)强化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建设一支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法制队伍。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进一步联系协调省编制部门和政府领导,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省编制部门和政府领导了解基层法制机构的现状和加强基层法制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解决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苑晓飞
工作人员 王 飞 王庆贺
承办部门:秘书处 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除了择优录用高素质人员外,还要在机关内部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以满足监督指导工作的需要。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苑晓飞
工作人员 王 飞 王庆贺
承办部门:秘书处 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加强与基层政府领导的协调和沟通,取得基层政府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李树生 王 继
工作人员 孟祥栋 孙东哲 王胜夫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备案审查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中期措施:
一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日益增加的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王 飞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真正成为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孙忠明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五、在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治理论教育有时不够重视,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自学的要求缺乏激励措施。抓业务工作较紧,抓精神文明活动较松,业务与政治及精神文明活动未能达到和谐统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一些思想障碍,认为:我们单位是“清水衙门”,不管人、财、物,又无行政审批权,不存在不廉政问题,因此,不注意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对一些请吃请喝现象不以为然;工作作风有时不扎实,不深入实际,浮在上面多,特别是办领导下去调研时间少,对基层、对下情,未能完全做到全面系统透彻的了解,掌握的情况少,大部分是间接掌握的情况。还有个别人在思想作风上存在不良行为,在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上有松散的现象等等。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党员干部在用科学发展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的能力和水平有提高。
(2)坚持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使业务与政治及精神文明和谐统一。
(3)《省法制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落实到位,作风建设有措施有成效,全办不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
中期目标:
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走开以课题研究牵引业务学习、用学习成果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的新路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得到较好落实,建设勤政、廉政型机关和勤政、廉政型党员队伍的任务基本完成。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办创建“三型”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王 飞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坚持办党组和机关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办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组织四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各支部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2天时间,全年不少于20天;个人理论学习要有笔记、有体会、有心得,个人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5000字,有5篇以上的学习体会,党组成员每年要有理论学习文章向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投稿。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王学锋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个人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党组议学等制度,按照年初定课题、季度搞交流、年终抓考评的要求,把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高科技知识学习捆在一起抓,每半年请专家进行一次高科技知识辅导、一次理论学习辅导和一次时事政治报告。办党组每半年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一次检查、一次讲评。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张兆军 张海良
工作人员 孙忠明 毕 海 王 波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四是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十多项制度,确保机关日常管理的正规有序。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孙忠明 王学锋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指标具体量化,责任到人。对政绩突出者要实行奖励,对业绩平庸者予以警示和诫免,对较差的作出调整或处理。提倡顾全大局、开拓进取、勤奋敬业、埋头苦干、不骄不躁的作风,使全办党员干部具有与省直机关相适应的精神状态和良好形象。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王 飞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六是建立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办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围绕政府法制建设中心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每个处室年度要根据所负责的调研题目,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经验、有问题、有现象、有原因、有对策的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报办党组讨论研究。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孙忠明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七是加强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活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每年要对全体党员进行1次廉政教育党课,由党组成员亲自上课。开展2次正反方面典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苑晓飞
工作人员 王庆贺
承办部门: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中期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具体责任,克服法制办不管钱、不管物、无审批权限,不具备出现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的麻痹思想,逐步理顺新职能与新权力的关系,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处 长 刘树田
工作人员 王学锋
承办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