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元宵清明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封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元宵、清明两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保证造林绿化成果,根据2009年2月2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决定在元宵、清明两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封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禁范围
封禁范围为市中心城区环城绿化林带,具体为:东至滥坝镇四叉路,西至双戛乡梅花山、天生湖,南至滥坝镇付家营村(含以朵苗圃场),北至双水村塔山脚。
二、封禁内容
在重点部位、路口及地段设卡巡守,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入山入林,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禁止焚烧纸烛、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扑救。
三、人员安排
市中心城区环城绿化林带封禁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县林业局、滥坝镇、双戛乡全体职工参加;县森林防火成员单位每个单位抽派4人,1辆车,明确一名带队领导,参加封禁。
四、封禁区域及职责分工
本次封禁划分为滥坝、双戛两个片区。
(一)滥坝片区:由滥坝镇组织封禁,具体划分为三个小片区,设明洞收费站、以朵路口两个森林防火封禁检查点。
1、双水片区:滥坝镇明洞村至双水村塔山组。
责任单位:滥坝镇政府。
参加封禁单位: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人劳社保局。
(联系人:翁毅飞 联系电话:13985905066)
2、尖山片区:滥坝镇法都丫口至发齐村(含四叉路)
责任单位:滥坝镇政府。
参加封禁单位:县发改局、县检察院。
(联系人:何兴国 联系电话:13368686826)
3、以朵片区:以朵苗圃场至滥坝镇严家寨村(含水黄公路)。
责任单位:滥坝镇政府。
参加封禁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联系人:候炯然 联系电话:13985929989)
(二)双戛片区:由双戛乡政府负责,具体划分为两个小片区,设姚家营路口、天生湖两个森林防火封禁检查点。
1、天生湖片区:天生湖一带(含马姚公路)
责任单位:双戛乡政府
参加封禁单位:县法院、县文广局
(联系人:范义 联系电话:13595828001)
2、梅花山片区:梅花山收费站至威宁县交界。
责任单位:双戛乡政府
参加封禁单位:县民政局、县经贸局。
(联系人:陈志文 联系电话:13885839589)
(三)明洞收费站、以朵路口、姚家营路口、天生湖四个森林防火封禁检查点分别从监察局、公安局、武警中队、林业局各抽派4人,滥坝镇、双戛乡各抽派2人(女)组成,负责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各组组长由林业局人员担任,车辆由林业局安排。
(四)县林业局全体职工分成5个巡查组,负责对各片区及封禁点进行巡查;1个机动队应急值守。
(五)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作为机动队待命,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扑救。
(六)县监察局负责对各片区及封禁检查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单位职工违规违纪以及利用公车上坟等行为进行查处。
(七)县公安局负责对违规物资、车辆及人员的查处。
(八)新闻单位对封禁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九)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各片区及封禁点进行巡查。
五、时间安排
元宵节2天(2月8日—9日),封禁时间从9:00开始至24:00分结束;清明节3天(公历4月4日—6日),封禁时间从9:00开始至19:00结束。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林场参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林区、旅游景观景点以及重点部位和地段的封禁。元宵、清明期间的封禁情况分别于2月12日和4月10日前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各成员单位于2月5日前将参加封禁的人员名单及车辆报滥坝镇和双戛乡政府,由滥坝镇和双戛乡政府统一安排调度。参加封禁的人员名单同时报县防火办。
(三)滥坝镇和双戛乡政府于2月6日前将各片区责任单位及人员落实情况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县防火办联系电话:8933438,8931119。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