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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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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其他机构  江苏省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9〕40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2009-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抢抓机遇、迎难奋进,全力推进镇江发展新跨越”是今年以及今后几年镇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成果转化对镇江跨越发展的推进作用,市政府研究室将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要紧紧围绕“镇江发展新跨越”这一总体要求,选择对推进镇江跨越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或制约跨越发展的关键问题作为研究课题,所形成的调研报告要有分析、有数据、有对策,观点鲜明、思路清晰,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各辖市区、部门和单位的调研课题于2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研究室,调研报告最迟于2009年10月底前报送。
  三、报送的课题,经市政府研究室汇总、筛选,属于全市性、综合性强或特别重要的课题,市政府研究室将联合调研,其他课题由各单位自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报送的调研报告将择优在《参阅材料》上刊发,年底汇编结集。
  四、联系方式:Email-zj.yjs@126.com
  联系人:龚国祥  电话:84425841 13236386428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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