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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微生物制造和现代中药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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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文字号】 南发改高技〔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微生物制造和现代中药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市属各县、城区发改局,各开发区招商局或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司2009年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工作指示,为做好2009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组织申报2009年度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微生物制造和现代中药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施范围
  1.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重点支持新型动物疫苗和诊断试剂、新型饲用替代抗生素、新型高效生物肥料、农林生物农药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2.微生物制造专项:以提升工业生物制造水平,推动传统发酵产业优化升级,减少传统工业生产工艺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重点支持新型微生物发酵产品、新型酶制剂开发及产业化,以及医药、化工、农药等领域的绿色(生物法)生产工艺示范应用。
  3.现代中药专项:重点支持防治重大疑难杂症疾病的药理药效清楚、疗效确切、技术含量高、有明显创新性、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中药复方新药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支持中药标准化相关重大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以上三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专项实施范围,项目业主需编制相应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简介,并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汇总后于2009年2月28日前报送到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科,电子版发送到jw_panhaobo@126.com。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贵单位抓紧时间组织项目上报。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市发改委高技科联系。联系人:潘浩波,电话:5539213,5539215(传真),13768620099。

二OO九年二月四日

  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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