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
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无锡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行动纲要(2008-2009年)》(锡委发(2008)62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园林绿化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8)80号),组建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园管中心),为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接受市园林管理局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直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县)级建制,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蠡管委)与其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市园管中心、市蠡管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管理市直属公园景区(含市蠡管委所辖的开放式景区,下同),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参与有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工作。
(二)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指导和协调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经营管理、重大节庆活动的综合管理。
(五)指导和协调市直属公园景区园容、园艺管理及文化建园工作。
(六)负责市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融资工作。
(七)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八)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的劳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物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承担蠡湖惠山景区行政管理职能。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园管中心、市蠡管委设6个内设机构,均相当于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中心党政事务工作和重要会议;组织中心的综合工作检查;起草、校核综合性文稿;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文印、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内外接待、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优惠(免费)入园证件的核发工作;负责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与其合署办公)
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选拔等工作,负责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退管会工作;负责人武、双拥工作和党建工作。
(三)规划建设部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的总体规划、基本建设和预决算审核;负责园林规划建设的技术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市直属公园景区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市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及市直属公园景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审查市直属公园景区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负责基建项目的日常管理。
(四)综合发展部
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资源整合、重组等改革发展方案,指导所属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制订所属单位经济指标、管理目标方案并实施综合考核;负责重大经济活动可行性研究论证、监管和绩效评估;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直属公园景区的园林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负责组织所辖旅游资源、资产对外合作、开发经营和新增经济实体的可行性论证、创立和申办工作;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旅游及服务项目的综合研究和管理;指导和协调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属公园景区旅游推广计划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新增旅游服务性项目的论证工作和新增游乐、游览设施的前期审核;负责各类优惠(免费)入园政策的制订和管理。
(五)景区管理部
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园景、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工作。负责园艺、园容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游览秩序、治安保卫、环境卫生及景观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指导花卉、盆景生产;组织、协调文化建园工作;负责公园景区园林科研工作;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申报工作;组织园林园艺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园艺展览和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景区资源的保护、利用、开放和服务外包工作的监管。
(六)资产财务部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有资产及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中心资产、财务管理、工资福利核发、社保缴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相关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及中心重大发展项目的融资工作;负责制定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重大经济活动、服务外包等进行内部审计;负责所属单位的经济绩效评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重大经济活动的可行性论证、招投标工作、跟踪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另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园管中心、市蠡管委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从原市园林管理局划入编制20名、从市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划入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行政管理人员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领导职数为:主任(书记)1名,副主任(副书记)3名(其中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部长(主任)9名(含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副部长(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