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消防工作局(办)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协调解决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化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三)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督促行业、系统和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整改火灾隐患;
(四)组织监督、检查、评价、通报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落实奖惩制度。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朔州车务段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二)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在会议召开前7个工作日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定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安委会。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开展。
(四)对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不同意见,由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将有关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附件:
朔州市消防工作局(办)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 发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王建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元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靖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鸿琳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志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宏壁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白绘章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爱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郭向凡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璧 市卫生局副局长
岳 林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赵志坚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汉儒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富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锁会 市安委办主任
姜日友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夏春江 朔州车务段副段长
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