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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消防工作局(办)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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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朔州市消防工作局(办)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协调解决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化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三)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督促行业、系统和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整改火灾隐患;
  (四)组织监督、检查、评价、通报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落实奖惩制度。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朔州车务段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二)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在会议召开前7个工作日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定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安委会。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开展。
  (四)对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不同意见,由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将有关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  附件:

朔州市消防工作局(办)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  总召集人:李  发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王建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元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靖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鸿琳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志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宏壁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白绘章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爱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郭向凡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璧    市卫生局副局长
  岳 林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赵志坚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汉儒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富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锁会    市安委办主任
  姜日友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夏春江    朔州车务段副段长
  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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