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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建设家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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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建设家乡的意见

  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积极应对因淮安经济快速发展而带来的企业用工需求急剧增长对职业教育的更高要求,努力办好各类职业教育,更好地为本地企业尤其是本地大企业的招工做好服务。现就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建设家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的重要意义
  (一)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是淮安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淮安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主要得益于淮安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利润增长。淮安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市场化完善的关键时期。一段时期内,淮安工业发展最重要的任务仍然是扩张总量,这就迫切需要大量的有技能的劳动力。因此,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本地劳动力的流向,从以往的主动向外输出转变为留住本地具备一定技能的劳动者,积极引进高技人才。
  (二)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是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富士康科技集团、达方电子等大企业的进驻,对于加快淮安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淮安经济实力迅速增强注入强劲动力。这些大企业巨大而迫切的用工需求,也给淮安的招工服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招工服务工作就是兑现政府承诺,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淮安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型人才留在本地企业工作,确保不因缺工问题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淮安的投资环境。
  (三)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是构建和谐淮安的需要。外出务工,两地奔波,生活成本高,还衍生出家人无法照顾等问题。将职业院校学生留在本地就业,离乡不离土,生活成本低,往来很方便,不仅满足了本地企业的用工需求,还解决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无人照看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府要引导主流媒体,充分发挥其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淮安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向职业院校学生宣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思想;宣传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意义;经常发布本地企业的基本状况、运行情况以及用工需求的种类和数量;展示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条件。积极整合人才就业网站,配备专人实行专业化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地企业招工信息,打造方便快捷的信息通道。各职业院校也要出台“召回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回在外地就业的毕业生,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本地企业发展形势和企业用工政策,吸引人才回流。
  (二)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每年的新生劳动力数量、中高职毕业生和在校生人数、本地学生在外地就业人数等情况,制定近期在本地就业的劳动力目标任务。职业院校都要制定目标任务,依据职业院校淮安本地生源的人数,省属学校不低于60%,市属学校不低于70%,县(区)属学校不低于80%的比例留在本地(指淮安境内)就业。根据这一比例,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根据要求,制定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实现。
  (三)加强指导,校企对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对在校学生和学员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其树立热爱家乡的观念,激发其建设家乡的热情。教育部门要依据目标任务的要求,督促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有计划地安排实习生和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实习或就业。全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与企业紧密合作,建立起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与预备就业制度,加大预备培训与定向就业力度。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学习,见习实习,使之感受企业文化,熟悉企业场景,了解企业情况,培养对企业的情感。安排学生实习、推荐毕业生就业,必须首选本地企业。任何学校都不得擅自(直接)将学生输送到外省、市实习。本地企业也要经常到职业院校采用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宣传,增强学生与企业间的亲近感。
  三、制定奖励政策,吸引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
  (一)营造良好环境。本地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就业氛围。企业要给员工合理的薪资报酬、较为优厚的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做到待遇留人;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职工之家等机构,与职工沟通感情,加深感情,激发他们对企业的热情,做到情感留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做到环境留人。
  (二)制定奖励政策。对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突出的学校要给予奖励。今后,市政府在职业院校经费的拨付上将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教学质量高,项目完成好,服务能力强的单位予以重点倾斜。
  1.招生奖励。鼓励职业院校多招生。凡学校当年招生数超过1500人的,每招一人奖励学校40元;当年招生数超过2000人的,每招一人奖励学校50元;当年招生数超过2500人的,每招一人奖励学校60元。
  2.实习奖励。职业院校将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输送到本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每推荐1人,给予学校50元的奖励。
  3.就业奖励。职业院校将学生留在本地就业,凡推荐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的学校,每推荐1人(工作满一年),奖励100元。另外,对推荐学生500人以上,且推荐比例占当年毕业生总数60%、70%的学校,将另外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申请以上奖金的学校需填写申报表,并附有关资料送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放。学校申请奖金,本校的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必须在60%以上,申请学校获得奖金的顺序以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从高到低排列。以上奖励费用从每年3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将动员和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构建工作网络。市、县(区)政府要成立联合督查组,督查本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年组织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结果加以奖惩。
  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认识,通力协作,创新方法,破解招工难题。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大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落户淮安的大企业招工任务的完成,为淮安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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