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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局(办)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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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朔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局(办)际联席会议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力度,提高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及时掌握、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市政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建议;
  (二)制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四)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督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以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为依托,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农机局、朔州军分区(后勤部)和武警朔州支队(后勤处)等19个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二)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分管副市长,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会议议题的选定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四)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办公室成员兼任。
  (五)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可组织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亟需解决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有关部门,并上报市政府。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列席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应按要求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事议事,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  附件:

朔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局(办)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  总召集人:李  发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王仲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胜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
  张锁会    市政府安委办主任
  成 员:
  田荣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宝元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加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靖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贾鸿琳    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宏壁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郭 璧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向凡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进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志坚    市质监局副局长
  高勇彪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富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杜成满    市农机局纪检组长
  申成东    朔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陈明英    武警朔州支队后勤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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