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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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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  
【发文字号】 渭政发〔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自启动我市Ⅲ级抗旱应急响应以来,全市大部分地区继续少雨,且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旱情加剧蔓延,作物受旱面积已达380万亩,其中重旱30万亩,部分地方农村人畜饮水发生困难,鉴于旱情持续发展且日趋严重的形势,根据《渭南市抗旱预案》的规定,经有关部门会商,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市Ⅱ级抗旱应急响应,各级要迅速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抗春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旱。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检查抗旱工作,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实地指挥,扎实推进抗旱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抗旱减灾工作。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抗旱职责,积极搞好抗旱服务。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抗旱应急响应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程序,加密监测旱情,组织实施抗旱措施及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开动一切水利设施投入抗旱灌溉,加强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抢修抗旱应急工程设施,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实施人工增雨,组织社会车辆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安排下拨抗旱资金,保障抗旱措施落实。
  三、科学调度,开动一切水源抗旱春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积极协调,科学合理调度,综合运用各类水源,开动各种水利设施抗旱浇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
  四、以人为本,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抗旱预案要求,详细制定供水计划,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当出现供水事故时,要及时进行抢修、送水,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当农村偏远地区群众饮水发生困难时,要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和驻地部队为群众送水,确保不发生“水荒”。
  五、集中精力,加强抗旱工作督查指导。各级政府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或抽调人员分片督促指导抗旱工作,帮助解决抗旱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涉水有关单位要加强抗旱值班,密切监测旱情发展趋势,实行每三日报告一次旱情、墒情、苗情和抗旱行动,适时调整响应措施。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及水情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加测加报,为抗旱工作提供技术参谋和科学决策依据。
  六、未雨绸缪,做好应对长期干旱准备。近期我市仍无大的降水过程,冬春连旱的可能性很大,要树立防大旱、抗长旱思想,及早研究应对长期大旱的重点措施,尽快新建一批短、平、快抗旱应急工程,迅速制定防抗长期大旱的非工程减灾措施,确保抗大旱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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