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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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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教安组〔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2-04
【实施日期】 2009-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月31日23时许,位于长乐市区的“拉丁”酒吧,因一些年轻人办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酿成大火,导致15人窒息死亡,22人住院治疗。长乐酒吧大火,充分暴露出酒吧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室内电气线乱拉乱接以及顾客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以制止等一系列安全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2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火灾隐患整治视频会议,对全省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学校安全教育提出了专门要求。为认真贯彻省政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开学初,学校各项工作比较繁杂,特别是经过较长时间的放假后,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要恢复到正常的工作、学习状态,需要有一个过程,这一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有着与其他阶段不同的特点。绝大多数师生节庆未尽,安全规定容易淡忘,安全意识相对较弱,如果安全工作稍有放松,就很可能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各地各校一定要从长乐 “1、31” 重大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充分认清开学初学校防火等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认真查找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并切实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为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切实抓好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政府火灾隐患整治视频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认真、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从各地各校上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学校领导对消防安全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一些火灾隐患得以消除。但消防安全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靠一二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所有火灾隐患,需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开学初,各地各校要对消防安全隐患再次进行彻查。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礼堂等师生经常聚集的场所,对检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大力度,狠下决心立即整改。如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使用木质结构和用易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要及时治理;各类通道、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和应急通道、出口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整治;疏散通道、楼梯、出口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同时,要利用“1、31”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他们明白火灾造成的危害,懂得如何规避危险和进行自救。
  三、要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去年“两节”和寒假前检查出来的一些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看看过去查找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有无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再次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检查的安全隐患详情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分工专人负责集中整改,坚决杜绝因校内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四、要进一步深入抓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长乐“1、31”重大火灾事故中,参加生日庆祝活动的9个青年人有7个是学生,他们连最起码的消防安全知识都不懂,这说明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各地各校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要按照省政府视频会议上提出的每个学校“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的“五有”要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开学后,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把防火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点内容,把上海商学院和长乐“1、31”火灾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对师生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聘请当地消防官兵给师生上辅导课,并开展防火逃生演练。同时,还要进行防雷电、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以及节日“收心”等教育,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力求广泛性、提高实效性,要覆盖到每一个年段、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通过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体学生进一步了解学校的安全要求,明确有关安全规定内容,增强被淡忘的安全意识,防止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各地各校“开学第一课”及防火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教育的有关情况,请于2月17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邮箱:zhem118@163.com  传真:0591-87824522

福建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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