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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节后新民工岗前培训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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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穗建质〔2009〕99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节后新民工岗前培训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加强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拟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后新民工岗前培训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及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尽快组织开展节后开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及时与市平安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友学科长,联系电话:81084132、13826009758),落实节后建筑工地新民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卡上岗,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请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及市、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月28日前书面报市建委,市建委将派出督查组进行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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