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经研究,特提出《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五日
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努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监管范围内的工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重点
1、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确保城建重点项目和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项目安全无事故、又好又快地建设。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重大事故的防范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实现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3、认真抓好省、市级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
4、更新监管方式,从注重实体监督检查向督查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安保体系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方面转变。
5、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创建"廉洁徐州"、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主线,积极开展"争当勤廉标兵、争创勤廉集体"活动,促进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勤政廉政,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情况;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监管情况。
2、继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的重点为起重设备、高处坠落和坍塌。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动态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3、认真进行调研,在2007年制定的《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深基坑的安全监管力度。
4、开展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与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结合起来。为树立典型,以样板引路,市局召开二次现场交流观摩会,各县召开一次现场交流观摩会,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此外,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次及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
5、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凡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建筑工地,一律不予审查通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工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6、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突出"四重点"管理。一是突出对重点时段的管理,主要是抓好事故易发时段的控制,如春节后复工、夏季及雷雨汛期、冬季施工及年末收尾交工等施工时段应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二是突出对重点企业的管理。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应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三是突出对公用项目的管理。公用项目多数是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大,规模大,领导重视,百姓关注,应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四是突出对重点环节的管理。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大型吊装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应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7、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市局负责组织对各县(市)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站人员及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企业其他人员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人员由工地民工业余学校负责培训,市、县(市)建设(管)局负责对企业其他人员和工地民工业余学校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8、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督促每个监理企业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对本单位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监管,促使每个现场的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9、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月促年。
10、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尤其强化对个人职业、岗位证书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惩罚警戒作用。
1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立即上报省局给予处罚,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