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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Ⅱ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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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平顶山市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平政办〔2009〕7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Ⅱ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已连续三个多月无有效降水,作物受旱面积已占到耕地面积的51.8%,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干旱评估标准中确定的农业干旱等级划分指标,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严重干旱期。面对严峻形势,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抗旱工作,根据《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平政(2006)86号印发)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委研究同意,现发布全市Ⅱ级干旱预警,启动Ⅱ级抗旱应急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所赋予的职责和规定的程序,迅速开展工作,并将本地区、本部门所采取的措施每天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一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将汇总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委。
  联系人:杨云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4942553
  传真:4942644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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