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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烟台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烟地税发〔2009〕7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烟台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意见》(鲁地税发(2008)99号)转发给你们。为帮助企业克服当前生产经营困难,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加强调查研究,优化税收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重点做好《意见》中提出的七项工作并抓紧贯彻落实。市局将按季度进行调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请你们于2月25日前将文件贯彻情况、采取的措施、初步成效等报告市局法规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意见

鲁地税发(2008)9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好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扶持企业发展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迅速扩散蔓延等因素影响,当前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扶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渡过经营难关,对于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稳定经济税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以对省委、省政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扶持企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以促进企业发展为要务,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帮企业所需,积极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政策,优化税收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强化扶持措施,积极支持全省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

为帮助企业克服当前生产经营困难,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示精神,立足部门职能,加强调查研究,优化税收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当前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开展扶持企业专题调研,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动态。各级要对国家、省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投资拉动、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对扶持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做好调查研究。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认真测算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组织召开不同类型企业专题座谈会,具体研究扶持措施,制定具体可行的落实意见。要定期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财税政策变化、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经济、调整结构、引导投向、培植税源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提报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二)整合政策资源,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对涉及农业发展、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的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整理、汇总,分类编发。一是及时呈送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使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扶持发展政策。二是通过地税网站、行风热线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扶持企业发展的措施等。三是做好个性化纳税辅导。由税收管理员按照征管责任区主动到门上户,做好政策解释辅导,分类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组织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辅导,通过纳税评估、税收约谈、纳税辅导等,引导企业依法纳税,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违法,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一是积极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对税务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梳理,明确项目内容,政策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和人员。凡能够下放县级局审批的,原则上一律下放县级局审批,上级机关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二是对近年来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调查评估,拟定改进措施,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精简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节约办税成本。

(四)拓宽服务渠道,优化纳税服务。一是积极推行双委托报税、直接申报纳税以及邮寄报税等多元化申报纳税,积极推行互联网报税方式,搭建起更加快捷高效的网络服务平台,方便纳税人。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整合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逐步实现“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三是完善“12366”服务热线,进一步规范纳税提醒、网送税法等服务措施,运用书面、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涉税服务。

(五)加强优惠政策落实检查,提升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按照《省局2009年工作意见》(鲁地税发[2008]75号)和《关于开展“五清查”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8]73号)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地方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清查;进一步抓紧抓好国家出台的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推动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实行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实时掌握企业需求。一是建立纳税服务联系点制度,市、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确定联系企业,定期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与具体需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有针对性地提出扶持企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更好地扶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提高经济效益。二是主动征求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改进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征求帮助企业发展的良计妙策,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税企共渡难关、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地税行风建设。在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开展行风专项检查活动,依法规范税收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加强对减税、免税、缓税、定税等重大涉税事项的监督管理,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审批,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扶持措施收到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同步、协调一致的扶持企业发展组织体系,为扶持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地税机关领导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基层扶持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和省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和大力支持基层把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各级地税机关要将扶持企业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的监控作用,建立起计算机网上考核为主,实地检查为辅,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凡因工作不尽职尽责、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损害企业利益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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