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1984年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各类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区域(以下统称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28个开发区远期规划面积486.8平方公里,累计已经开发182.5平方公里,设立各类企业16386家,引进项目13419个,实际利用资金1740亿元,从业人员近69万人,已成为我市开放型经济、高科技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集聚产业发展、集约利用资源的高地,成为城乡统筹、农村城市化的有效途径,成为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近年来,我市开发区开始进入转型发展时期。为深入贯彻省委“两创”总战略和省政府“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提升浙江国际化水平”的总要求,结合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放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开发区整合提升的工作部署,围绕“整合”和“提升”这两个重要环节和进一步统一规划、集聚产业、集约发展、城乡统筹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构筑宁波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区域增长极,促进机制体制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更好地发挥开放区域“排头兵”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开发区整合提升发展的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高产优质的主产区、创业创新的示范区、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新城区的要求,紧紧抓住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资本向中国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新机遇,以高起点全面规划为统领,以创业、创新、创优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重点,推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端现代服务业基地、创业创新服务基地和现代化新城区。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开发区的单位土地产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进出口贸易额达到全市平均值的2.5~3倍以上,创造出全市50%以上的生产总值、60%以上的进出口贸易额、80%以上的实际利用市外资金、60%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值,集聚70%以上的各类高级人才,服务业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整合功能,集约发展。通过整合功能雷同、特点互补的开发区来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再造,适当控制各类开发区的数量和规模,通过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促使其实现内敛式、集约式发展,满足城乡统筹、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需要。
——突出创新,科学发展。把推进开发区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突出抓手,坚持好中求快、优中求进,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
——引领开放,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继续保持开发区在所在区域的率先发展态势,进一步确立我市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中的优势地位,培育实力较强的开发区参与世界同类区域竞争的能力。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位置,推进开发区产业和谐、生态和谐、社会和谐,使开发区在壮大公共财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化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开发区整合提升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分类指导,整合提升。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层次开发区的发展,根据开发区具体发展阶段、发展特色和发展需要,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引导和协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整合提升为契机,以新城打造为方向,推进开发区互动发展,形成以强带弱、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二、以解放思想创新开发区整合提升发展的理念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力度和发展的速度。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的主导作用日益显现,承载功能迅速提升,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在新的历史阶段,必须创新我们的理念,敢想敢干,持之以恒,把蓝图变为现实,进一步谋划开发区更好、更高、更快的发展之路。
(五)克服畏难和自满思想。一方面,要摒弃粗放发展的理念和习惯,克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消极畏难思想,攻坚克难,主动解决开发区新一轮整合提升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另一方面,也要克服自满和保守的思想,勇于挑战自我,以大手笔规划新一轮开发区发展的远景,善于创业、敢于创业。
(六)抢抓新一轮开放机遇。开发区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载体。要抓住长三角产业调整和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中国外资本寻找安全投资地的机遇,充分发挥开发区的产业、服务、功能优势,选商选资,努力把各类开发区打造成为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三、加强开发区整合提升的分类指导
(七)有序推进开发区整合提升。在余姚经济开发区纳入省政府开发区(园区)第一批整合提升试点的同时,着手研究宁波其他开发区的整合提升,按照规划先行、功能叠加、产业错位、分级互动、空间整合、管理合一、城乡统筹的原则,分步组织实施各开发区的整合,最大限度提升和发挥开发区有限资源的整体产出效能。
(八)深入研究国家级开发区、功能区的整合提升。结合北仑区开放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完善领导、叠加功能、提升产业、统筹服务的要求,分阶段循序渐进推进北仑区域功能区的整合提升。在实现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和功能叠加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大榭开发区功能的叠加,最终实现北仑区开放体制创新、政策和功能优势再造、北仑新城服务功能提升的目标。
(九)大力推进省级开发区整合提升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整合提升试点工作的部署,2009年内完成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试点的核准工作,推进各开放区域管理体制理顺、空间拓展、产业提升、再造新城目标的实现。同时,积极推进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发挥科学规划的先导作用
(十)科学编制开发区规划。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先进规划理念,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和能源条件、产业基础和特色、城市新城构筑等因素,兼顾非建区、保护区的规划和布局,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主导产业、发展空间、功能区块、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生态保护和城乡统筹为主要内容,科学编制和修订开发区规划。开发区规划要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相统一的规划体系。
(十一)逐步整合和提升相关开发区规划。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根据发展实际需要,明晰区域规划,衔接全省及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优化开发区功能,促成原规划范围已经完成开发建设的开发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依法采取托管、置换用地、整合提升等方式调整和扩大开发区的规划范围。按照新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要求,做好整合提升后的开发区规划制定和修编等各项工作。
(十二)加强开发区规划管理。各类规划应将国家、省、市的重大建设规划包含在内,并做好规划控制。严格落实规划管理措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发区的规划制定和调整要按照有关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开发区规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规划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规划执行的随意性,保障规划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打造开发区产业集聚和提升高地
(十三)积极促进产业集聚。紧紧抓住国际资本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抓住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宁波交通物流瓶颈破解的机遇,制订开发区产业准入政策,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以引进龙头企业、“旗舰”项目为重点,着眼于延伸主导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加快构筑“三沿”产业集聚带,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产业园区。沿海的开发区依托海洋和港口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提升能源原材料和大石化、大化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拓展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扩大对市域内外的辐射和服务半径。沿杭州湾的开发区致力于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逐步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成为我市新型工业化的先导区域。沿杭甬、甬台温和甬金高速的开发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工工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提升制造业创新和增值水平。
(十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集中力量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学工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优势产业,努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群。积极跟踪世界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临港重化产业的升级换代。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机械、服装、电子、家电、塑料、模具等传统产业的比较优势。
(十五)打造高端服务业基地。把积极推进服务业发展作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开发区服务业总量翻一番,建成宁波城区、北仑、慈溪、鄞州、宁波国家高新区等5个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坚持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并进,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性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突出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服务、展览展示、信息咨询等功能性服务业,统筹发展消费性服务业,促进公共型服务业与消费型服务业共同繁荣。积极引进国际外包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和企业大力承接业务流程外包,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区(基地),建设北仑、宁波国家高新区、慈溪、鄞州和余姚等5个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
(十六)加大促进产业转移力度。顺应产业梯度转移规律,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开发区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转移模式,有序引导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向中西部工业集聚区转移。坚持产业转移与改造提升产业层次、优化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同步实施,各开发区要在产业转移中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发展新空间,营造竞争新优势,完善产业配套服务,提高承载国内外新产业转移的能力。
六、强化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七)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开发区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大力吸纳和引进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资金、人才、科技成果、科研机构、先进设备和高科技项目等各类创新资源。着力推动宁波北部区域发展较好的开发区抓住跨国公司科技研发全球化、外资企业研发本土化的重大机遇,引进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并通过配套协作、合作研发、购买专利等方式,积极促进国际国内创新资源集聚整合。不断创新机制,鼓励政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等在开发区内开展合作,积极吸引国(境)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大学科技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鼓励海外归国人才、国内高层次科研人员以及在甬院校师生进驻开发区开展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自主创业,促进产、学、研更加紧密结合。加强与中西部智力密集城市的互补合作,借助现代网络技术,吸收和引进科研成果,把研发建在异地,把市场营销和生产制造放在开发区,加快产业创新和提升。
(十八)加快建设创新载体。按照业务特色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机制市场化的要求,支持开发区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设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创业中心、孵化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扩大孵化器规模。经国家和省、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扶持各开发区的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用于公共服务的检测、中试平台,增强开发区对入区企业的服务和凝聚力。
(十九)重点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坚持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在消化吸收再创新,把抓好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作为开发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措施。采取具体措施鼓励企业重点抓好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成套技术设备的引进,加强对引进技术、装备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消化吸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集成和提升的再创新,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构建富有效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体系和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与跨国公司、国外研发机构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关系,参与相关的技术研发活动,或通过合作研发设计、联合承包工程、配套协作制造等方式积极承接技术外溢,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实现再创新。加强对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引导,市科技专项经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财政科技经费对开发区符合条件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二十)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按照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原则,鼓励引进国外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民营资本建立各类创业创新风险基金。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在创新投入中的导向作用,充分运用财税等政策杠杆,引导和鼓励科技投入。对列入国家、省级和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七、不断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和“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所在地政府派出机构,为有利于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与协调,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与所在地政府领导根据需要可实行相互交叉任职,分工各有侧重。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规格一般与同级政府部门机构规格相同,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一般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纳入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鼓励开发区开展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优化开发区管理运行机制。
(二十二)创新开发区开发机制。坚持政企分开,建立健全以开发总公司为投资开发主体的开发机制。鼓励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基础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公司运用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现代金融工具筹集开发资金。各级政府要继续落实好对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投入。鼓励开发区成立担保公司,加强与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等信保机构的合作,提升担保机构服务于开发区中小企业的能力,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十三)进一步发挥金融创新的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并适当加以组合运用。积极推进产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加快探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如组建中心企业创投基金、行业扶持基金等。同时,处理好效益和风险的关系,完善创新金融环境下的风险监控,积极发挥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作用,共同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二十四)整合开发区的行政资源。明确开发区事权、财权,提高开发区持续开发建设的能力。按照责权利一体的原则,各行政管理部门向开发区管委会充分授权,赋予管委会与所在辖区同级的经济管理权限,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开发区的开放和开发建设。
八、促进开发区功能拓展和整合
(二十五)强化开发区功能开发。把不断拓展和完善功能作为开发区整合提升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开发区从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转变。强化不同开发区产业特色功能,努力形成各有侧重、特色明显、多元并举、相互配套的开发区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各项配套功能,大力提升开发区要素资源吸纳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正确处理开发区与母城、新城的关系,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会计、审计、律师、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逐步增强开发区的社区功能,促成开发区向开放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城区发展。
(二十六)建好用好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以“功能叠加和政策叠加”为核心的区域整合工作,着眼于完善政策、理顺机制,建好用好现有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争取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试点,发挥其在开发区建设和区域开放中的独特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的政策,大力支持慈溪出口加工区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宁波保税区和宁波保税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加快梅山保税港区开发筹建进度。支持象山、余姚等县(市)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大栎社保税物流中心(B)申报力度。
(二十七)加强招商引资和选商选资。按照明确功能定位、强化特色、错位发展、发挥比较优势的思路,强化各开发区的产业链招商,推动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加强选商选资,通过与特定地区特定机构的合作,引进国内外产业和园区投资开发商,建设园中园、区中园,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做长做深产业链。加强各类特色产业园区的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功能整合,不断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
(二十八)打造创新创业的优质服务基地。通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研发创新、服务外包的服务商、销售和原材料采购、装备组装生产在开发区,零部件生产在各乡镇、村的城乡产业合理分工的布局。通过开发区覆盖行政区的产业规划,带动产业、服务业和城乡服务功能的提升,加快建设新城区。
(二十九)改造开发区的企业组织。通过并购、换购、投资等多种途径,打造开发区的规模企业,鼓励发展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引进职业经理人,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能,增强企业应对国内外市场挑战的能力。
九、努力推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
(三十)提高集约开发水平。积极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农保田调整计划应充分兼顾开发区的需求,对于超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用地计划予以重点安排。土地招拍挂出让以规划等部门确定的产业要求为前提,调整和优化开发区用地结构,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措施,提高开发区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引导中小企业向多层标准厂房集中。在符合城市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经过生产性改造、降低绿化率、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开发区和区内企业盘活土地存量。
(三十一)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决落实环保优先方针,认真做好开发区环保规划,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开发区建设同步推进。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加快淘汰污染企业和高能耗企业。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开发区的环保和生态标准,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认证,引导和鼓励开发区加快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进程,力争2010年基本完成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规划评审并付诸实施。
(三十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进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小、循环利用资源的项目。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行生态化改造,运用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循环型企业。加强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建立资源再利用和再循环的循环经济机制,着力引导和培育一批省级和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加快建设节能型园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先进管理方式、采用高效节能产品、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降低资源消耗量,增大资源开发、利用深度。
十、着力推动开发区城市化进程
(三十三)着力改善开发区城市化功能。已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新城或城市功能区,且功能日益综合的开发区,管委会职能应向产业开发与社会管理并重转变,按照城乡统筹的一体化规划,完善开发区城市化功能,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突出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服务、展览展示、信息咨询等功能性服务业,同步发展环保、公共事业,统筹发展消费性服务业,促进公共型服务业与消费型服务业共同繁荣,促进开发区城市功能的培育。
(三十四)完善商业服务环境。大力引进研发(设计)、检测、认证、咨询策划、市场拓展、分销代理、品牌营销、售后服务、原辅材料拍卖行等生产性服务机构。加快发展货代、船代、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配送、采购、供应链管理以及会展、贸易中介等商务性服务机构。积极引进有利于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金融、保险、创投、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文化、旅游、资信调查评估、会展等功能性服务机构。大力引进跨国公司及子公司的地区总部、营运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成建制引进科研院所及独资、合资、合作建立分所,引进境内外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境内外投资贸易促进机构、文化社会事业交流机构在我市建立综合性服务机构。
(三十五)提高开发区的软实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假冒行为,为开发区企业自主创新保驾护航。改善人才服务条件,通过引进、培训、轮训和开办职业培训学院、管理培训中心等途径,为开发区企业提供分层次的技术、管理、经营和专业技工人才,满足开发区企业不断增加的人才和熟练劳工需求。拓展开发区管委会的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十六)创造开发区和谐发展环境。妥善处理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通过定点定向培训等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进一步扩大开发区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范围,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加强城市文明宣传和教育,加快农民向市民转变进程。
十一、强化政府部门对开发区的管理、指导和协调
(三十七)加强对开发区的扶持力度。从今年起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开发区扶持资金的投入。市科技发展扶持资金、市工业倍增计划扶持资金、市开放型经济扶持资金也要按照市级与县级配套的原则向开发区倾斜,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府扶持政策效能。
(三十八)加强对开发区招商的指导。依托宁波招商网等网络平台,加强开发区宣传。依托国内外专业培训机构,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强招商人员和开发区规划、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涉外经贸大型活动和战略城市合作的“宁波周”要积极推介开发区,大力促进特定区域的产业链、产品链招商。
(三十九)加强开发区项目的协调。要优先开展全市开发区整合提升产业布局概念规划和循环经济生态化概念规划研究,以此作为项目协调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强化大项目协调和促进机制。建立项目首谈备案制,由市发改委、外经贸局和经合办联动,完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
(四十)完善开发区的管理和考评。整合政府行政资源,通过实施开发区的整合、提升,改变目前开发区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格局,由市开放办统筹协调开发区的管理。完善开发区的政府服务制度,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落实领导保障和组织保障,高配列入整合提升试点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班子。根据开发区的发展目标和原则,适时调整市政府对开发区的考核考评,完善考评指标和办法,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责任,加快开发区的建设步伐。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