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发《“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评价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在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政策方针中充分发挥工商局和消保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消费,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研究制定了《“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评价活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五日
“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评价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将“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评价活动作为工商部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特别行动,用特别时期的特别助动、特别维权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浙江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立足工商、消保委职能,综合运用行政与社会监督、调查、体验、比较、教育等手段,增强广大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倡导“内需内聚”,“国人国货”,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爱国消费观,提振消费信心;推进实用消费进农村,责任消费进商场,爱国消费进家庭,科学消费进社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餐饮服务业的消费评价活动。通过对大众餐饮服务行业的消费评价,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餐饮商品质量,破除餐饮服务限制消费的不公平惯例,如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搭车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表彰一批安全卫生、价格公道、无陈规陋习的消费者满意的餐饮企业(09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开展对品牌汽车售后服务企业的消费评价。重点选择当地的品牌4S店,主要对维修店的配件质量、价格、人工费和维修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揭露一批配件以次充好、价格不透明、服务质量差的企业(09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以进口婴幼儿食品为重点,开展对品牌食品的消费评价。选择一批进口和国产的婴幼儿奶粉进行质量检测,并对产品的成分、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估,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理性消费(09年6月1日儿童节前完成并发布)。
(四)以进口化妆品为重点,开展对品牌化妆品的消费评价。选择一批进口和国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对产品的成分、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估,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理性消费(09年6月中旬前完成)。
(五)开展对电子产品的消费体验与评价。重点对销售手机的单位进行体验,对商品进行检测,对有质量问题及假冒侵权的商量进行查处,发布消费警示(09年8月底前完成)。
(六)开展对旅游行业的消费体验。主要通过省内旅行社选择省内的一些国家知名和新开发的风景点的食宿、交通工具、导游服务、景点安排等方面的消费体验,进行满意度调查,表彰一批价格公道、服务好的旅行社和景点好、门票价格合理的风景点(09年10月1日前完成并公布)。
(七)开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消费体验。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提供格式合同的规范性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查,表彰一批服务质量好的房产中介企业(09年10月底完成)。
(八)开展对保健品的消费评价。选择一批品牌保健品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列前二十位的保健品和企业进行推荐表彰(09年11月底完成)。
(九)开展消费领域查欺诈行动。综合运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非进口产品冒充进口产品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此项活动贯穿全年,结合商品质量监测计划具体实施。
四、评价方式
消费评价活动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一)消费体验评价。选聘社会监督员、行业专业人士、消费者、记者共同组成体验团。对生产企业的体验方法主要是:现场考察产品生产整个流程的安全卫生状况、生产以及检测设备的先进程度,检查原材料和成品的台帐(重点是检测检验情况)、查询行业规范及标准的执行情况等。对服务企业的体验方法主要有:体验团成员以消费者身份体验整个服务的过程,重点关注安全、卫生、价格及服务态度等。
(二)商品性价比较评价。聘请检测或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士,对同类商品的主要成分、使用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估。
(三)商品质量监测评价。在流通领域购买商品,送相关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商品包装标明的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四)消费调查评价。制定调查表,聘请志愿者,通过网络、大众公共场所、社区,开展对商品或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五)执法监管规范。要切实履行工商监管职能,依法查处涉及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六)教育指导结合。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认识水平,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水平。
五、评价处理
全面做好整个消费评价活动结果的处理运用。
(一)对每一项评价活动的结果形成专门的分析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人大、政府报告。
(二)对在体验评价中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着制度、标准不完善或监管不力等问题的,及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建议。
(三)对在抽检、调查、体验中发现经营者故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予以公开披露;对经营不规范或制度不完善等过失行为的,向经营者发出劝喻改正建议书。
(四)对可能影响消费行为的评价活动结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或警示,进行消费引导。
(五)对在消费评价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优秀商品和企业,消保委可予以推荐、表彰。
六、活动要求
的费步00529021好的旅行社和景点好、门票价格合理的风景点。(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评价活动是新消费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特殊形势下发挥工商职能扩大内需、助动经济的重要举措,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负责评价活动的总体规划、部署,各地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洋品牌和大众消费领域的监管是本次评价活动的重点。对洋品牌的监管要从重安全质量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推动洋品牌确保品质、提高服务、降低价格;对大众消费主要以安全、品质为监督重点,使消费者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快乐消费。同时要注意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评价与整治相结合,评价与教育规范相结合,评价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整合系统资源,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消费监督员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对评价活动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平台,让各级新闻媒体参与评价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题、专版跟踪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媒体的力量进一步放大消费评价活动的社会影响,以引起全社会对评价活动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