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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山东省  
【发文字号】 鲁建规函[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下载
  《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模版请到山东建设信息网站城市规划栏目工作动态下载。
  二、填报主体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市、县(市)为填报主体,各类开发区、设区城市的区的数据一律计入所属城市。
  三、填报要求
  为保证《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完整、规范,年报中所有表格均须如实填写。如所填写内容没有,需填写数据的位置应填写为“0”,需填写文字的位置应填写为“∕”。
  四、协调配合
  《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涵盖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和执法监察等诸多内容。城市规划统计年报的统计工作以各市规划局为主,并进行汇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及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五、加强领导
  各市规划局、执法局要分别确定1位城市规划统计员,并分别确定业务分管领导。城市规划统计员要选择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并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城市规划统计员岗位如要变动,新、老统计员应共同工作1年以上,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
  请各市规划局、执法局将业务分管领导和城市规划统计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月17日前报建设厅规划处。《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汇总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统计员携带本市城市规划统计年报(纸介质、电子文件各1份)参加会议。
  联系人:刘涛 田颖
  电话:(0531)87080833 87080835
  传真:(0531)87929411
  邮编:250001
  E-mail:taitao@sina.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  附件:2008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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