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
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12号)精神,为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00家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服务对象,推动企业做大作强,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支持、社会扶持”的工作思路,整合利用财政、金融、人才等资源,转变增长方式,完善外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着力开创全市中小企业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确定300家信誉好、具备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全市重点调度扶持的成长性中小企业,通过一年的培育:
1、确保130家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
2、企业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并力争30 %左右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独立研发能力。
三、申报入选条件
1、全市非公有制中小型独立法人工业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或500万元以上未列入当地重点调度的规模企业。
2、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增长趋势明显,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30 % 以上。
3、2008年前新上项目但还未投产的工业企业。
4、所属产业为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为产业集群配套的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精、特、新产品,且市场销售情况良好。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纪录。
四、扶持奖励政策
1、扶持政策
(1)市本级和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2)争取上级管理咨询项目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3)争取上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4)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专家诊断、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2、奖励政策
为鼓励先进,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年度实施成长工程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和成长性企业,优选出6个县(市、区)政府、6个主管部门和12个成长性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五、主要工作措施
1、构建成长性企业统计管理体系。通过对300家成长性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做好季度调度,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政府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依据经济运行状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将不具备成长型、发展潜力不大的企业及时调整出局,确保130家成长性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督促相关企业按时上报月报表及季度文字分析材料并由各县(市、区)汇总后报至赣州市中小企业局,对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2、构建成长性企业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机构建设,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攻关,加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工作力度。
3、构建成长性企业政策支撑体系。一是针对务工返乡、下岗人员等创办的不同企业群体,各县(市、区)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整合资源优势,制定有利于成长性企业发展的产业配套政策;三是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政策性资金支持机制。
4、构建成长性企业辅导体系。依托工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及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等载体建设实施成长工程,以“催生、助长、扶强”为出发点,从激活市场主体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面入手,以推动全民创业为抓手,努力催生新企业,促进现有企业加快成长。一是实行成长性企业培训制度,对成长性企业的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加强指导,探索推动成长性企业发展的新路径;二是全面推行以咨询诊断为核心的辅导制度,为成长性企业提供各种辅导,探索服务企业的新模式;三是组织编写本土化成长性企业案例。
5、构建成长性企业融资体系。一是利用国家逐步放开金融的契机,发挥我市民间资本丰裕的优势,鼓励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二是支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解决成长性企业起步阶段信贷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改变我市创业风险投资滞后的状况,为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四是发挥公共财政的政策性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和创新融资工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六、具体要求
1、由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负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汇总,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准后,有关资料报市中小企业局(联系人:袁建 8123584),每年滚动调整。
2、市中小企业局具体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日常工作,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调度、全年一考核的方式加以协调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