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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天然气利用“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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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建城发[2009]46号
【发布日期】 2009-02-06
【实施日期】 2009-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天然气利用“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委能源办: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省发改委的统一安排,我省将启动天然气利用“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做好规划前期材料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主要内容
  1、城镇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LPG空混气)的利用现状及城镇燃气管网建设现状(含燃气企业、燃气设施、主管网长度、居民用户数、用气量、燃气普及率等基本情况)。
  2、城镇天燃气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3、预测“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城镇天然气需求量及至2020年城镇天然气需求量。
  4、“十二五”期间城镇天燃气管网建设规划(提出城市管网覆盖率目标、利用天然气的城市人口比例等)。
  5、相关政策建议。
  6、附件(有关图表)。
  二、因时间紧,烦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务必于2月22日前将当地城镇天然气利用规划纲要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报省建设厅,以便我厅综合后月底送省发改委。
  联系人:左卓、周怡静
  电 话:028-85531269、85599756(传真)
  E-mail:8751692@qq.com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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