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2009年增收节支工作的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节约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达到164.36亿元,同比增长56.3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5.11亿元,同比增长43.76%。虽然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但由于受现行财政体制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人均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仍然不足。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下滑,2009年财政增收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落实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投入政策,都将增加大量的财政支出。因此,2009年我市财政将面临着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财政收支形势将十分严峻。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传统,切实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加强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各级财税部门要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落实征管措施,层层分解征管任务,密切关注影响财政收入的不确定因素,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完成非税收入收缴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政策,严格落实征收责任,坚决杜绝不收、缓收或随意减免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要大力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资源性收入的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清收活动;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并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改革,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三、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一)加强预算约束,自觉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办事。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是各单位办理支出事项的唯一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预算办事,支出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严禁“先斩后奏”,做到“不报批不实施、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年初没有预算的事项不议、不批;对无预算、擅自突破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安排经费;对确需办理,不属紧急的事项,原则上下一年安排。
二是严禁虚报事项套取财政资金。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预算管理的诚信意识,向财政申请经费支出一定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从细编制预算,并以保证基本工作需要为基准,不得虚报事项或加大申请资金额度套取财政资金。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单位预算管理诚信的评价机制,对能够实事求是上报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高、财务管理规范、节支效果明显、无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给予诚信表彰,并实行以奖代补,进一步提高其经费保障能力。
三是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项目、金额以及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不得随意变更支出项目,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禁部门随意安排配套资金事项。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和谐社会和扩大内需等名义随意安排配套资金事项。2009年,对未列入财政预算,年中新增的配套资金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费。
五是严禁擅自借贷、赊欠等支出行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贷款、借款或搞大额赊欠,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有可靠资金来源的项目,也必须事先专题申报,送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可办理。对于单位擅自决策形成的债务及赊欠,一律按照“谁决策谁拿钱”的原则处理,财政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决策人的责任。
(二)控制一般性支出,实现“五个零增长”
一是人员经费零增长。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单位选调进人和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今后财政负担单位进人,须由人事、编办、财政三部门共同研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市长审批,否则,财政不予核拨工资。同时,三部门要对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不定期清理,建立财政负担人员信息资料库。财政对超编人员、未经财政审核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一律不核拨经费。
二是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零增长。要按车辆编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车辆购置和处置审批,对于符合使用条件的车辆,应当尽可能延长使用期限,减少更新批次,降低公务购置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各单位要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加强车辆派出、维修等内部管理,建立单车考核制度,千方百计节省用车费用。
三是会议费、接待费零增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吕梁市市级会议费、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议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各级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要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节约会议支出,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直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部门工作会议。各部门举行的各类研讨会、部门表彰会、纪念会、新闻发布会等财政一律不予安排经费。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提倡轻车简从,控制公车陪同数量和人数;提倡工作餐,严格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是设备购置经费零增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和利用率。新成立和新进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应坚持结实耐用、美观大方、物美价廉的原则,其配置标准必须统一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2009年要严格控制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网络资源共享共建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网络平台过多、过滥,对于未列入2009年预算的网络建设工程,市财政一律不予追加经费。
五是外出考察活动经费零增长。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批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和参加出国出境、考察观摩和培训学习等活动。对省以上部门组织的各项考察培训也要严格控制,确需参加的,应事先履行审批手续。杜绝以外出招商、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为名游山玩水、公款旅游。
实现“五个零增长”是今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目标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控制目标。财政部门要把“五个零增长”的要求贯穿于财政资金审核的全过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实现零增长。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增收节支,是当前全市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把增收节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仅要当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组织者,还要做好增收节支的带头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的增收节支工作计划,全员发动,抓好落实。积极支持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预算政策,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