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9)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及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九)其他工作情况。
二、报送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三、报送方式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附电子版本)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写本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组织本县区有关单位及本行政区域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及发布工作;
(二)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负责编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请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本县区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市直及驻朔有关单位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一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单位的网站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有关单位要结合这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本县区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08)25号)要求,对照本县区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本县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上网发布等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请各单位将相关内容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栏目中。
联系人:王海龙 杨波 韩振中
联系电话:2038827
传真:2021319
电子邮箱:sxszzfwz@126.com
地址:市政府办公楼416室
邮编:036002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国资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人事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局 市水务局
市交通局 市林业局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畜牧局 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环保局 市广电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安监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粮食局 市信访局
市物价局 市煤炭局
市规划局 市外办(市旅游局、侨务办)
市人防办 朔州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务大厅 市经济研究中心
市地震局 市农机局
市中小企业局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
市园林局 市重点办
市老龄办 市残联
市供销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疾控中心
市集体工业联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职介中心(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市工商局 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药监局 市质监局
市气象局 省无委办朔州管理处
朔州公路分局 市消防支队
朔州盐务分局 市人行
市银监局 市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