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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购物节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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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湖南省  
【发文字号】 湘商运调〔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2-06
【实施日期】 2009-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购物节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认真总结购物节等有关促销活动的经验,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请各市州对开展购物节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就需提供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购物节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和产生的效果。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今年与往年比较情况。
  二、购物节的消费热点、亮点、难点及今后的着力点。
  三、对今后举办购物节的建议。
  请各市州商务局于2月13日前将购物节的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
  (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人:叶文琳;联系电话:0731-2289506;电子邮箱:scyxtjc@163.com
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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