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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旅游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北京市  
【发文字号】 房政发〔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2-06
【实施日期】 2009-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旅游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发展旅游产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首都西南枢纽、友好产业新区、山水文化名城"新功能定位的有效手段和途径。近年来,全区依托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效益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全区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树立大旅游观,进一步明确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总
  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45号)精神,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主攻一个目标,构建一个新格局,实施五项战略的"115"总体思路。
  1.主攻一个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大区、旅游经济强区的新跨越。到2012年,接待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人均消费年均增长9%以上,旅游综合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0%左右,新增就业岗位3000人以上。努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结构优化的龙头产业,把房山建设成为首都重点旅游休闲娱乐度假区。
  2.构建一个新格局。即"强化中心,打造龙头,建设两廊,开发一带"的新格局。
  强化中心,就是强化房山新城(中心区)旅游服务功能,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交通枢纽、游客集散、信息咨询、交流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打造龙头,在房山世界地质公园龙头品牌、十渡龙头景区的基础上,重点打造青龙湖、万泉湖旅游龙头产品,整合优化各种资源要素,积极开发高端产品,不断强化龙头产品示范、集聚和带动效应。
  建设两廊,指南线亲水生态度假走廊和北线野风奇趣观光走廊。南线走廊要大力发展"生态水经济",打造三产高度聚集、独具特色的旅游城镇集群带;北线走廊要大力发展以野风奇趣为
  主题的特色观光和生态度假产品,建设山区产业经济带;建设好以知名品牌为轴心、精品线路为依托的贯穿南北两条旅游走廊的旅游黄金圈。
  开发一带,就是充分发挥永定河、小清河流域地下温泉和地上森林资源富集的优势,在良乡、长阳、窦店、琉璃河等地区开发以温泉度假产品为重点、以高尔夫旅游、森林旅游、特色采摘为一体的高端休闲度假带。
  3.实施五项战略。结合全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实施规划引领、龙头带动、整体联动、创新升级、人才制胜五项整合集聚式联动突破战略。
  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出项目、项目出资金、资金出产品的发展思路,以规划为先导,创新发展思路,协调引导投资集聚方向,推动可持续发展。
  龙头带动。锻造精品、提升名牌,强化龙头品牌、龙头景区、龙头产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产业聚合力和财富吸纳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旅游产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整体联动。全区各部门紧密合作,围绕旅游服务一产、联动二产、搞活商贸、繁荣文化、建设城镇,形成聚合效应,拓宽旅游发展的新空间。大力推进区域旅游协作,按照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的原则,积极开展区域联销,实现共同发展。
  创新升级。全区旅游产业要从思路、景点、产品、体制、管理、营销、游线等方面创新升级,推动现有景区完善设施、提升服务、扩大规模、增加效益,塑造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同时,加快新景区(点)的开发和新产品、新项目引进工作。
  人才制胜。积极探索新时期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实现形式,
  以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为主线,以引进、培养高层次和短缺人才为重点,强化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力保障。按照"115"的总体思路,全区旅游产业要积极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投资、消费双轮驱动,打造城乡两个市场,实现旅游产业从政府主导逐步向政府引导调控、市场主导转变,从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向素质提升的集约型转变,从传统旅游观光向现代都市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高端旅游转变,从单纯注重经济功能向积极发挥旅游产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综合功能转变,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房山区域经济实现战略转变。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树立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把游客和全区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其贯穿于旅游规划、项目策划、产品开发以及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实现科学发展,努力做到兴业、富民、强区。
  整合资源,统筹发展。全面动员社会资源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实现以旅游为载体的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利益共享。结合全区新功能定位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资源整合、政策集中、产业集聚、部门联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
  投资消费,同步发展。以旅游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旅游投资项目拉动旅游消费市场,以旅游消费市场多元化实现消费结构优化,通过政府鼓励扶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旅游总量提升。
  提升品牌,特色发展。优化根祖、溶洞、山水、民俗、温泉等传统旅游,不断提升世界级、国家级和市级等品牌建设,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增加科技含量,提升资源品质,突出个性化发展,积极培育具有房山特色的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高端低端,协调发展。在切实抓好全区观光旅游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都市、乡村旅游,积极推进会议奖励、商务旅游,形成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
  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坚持以生态文明为核心,以旅游为平台和载体,以保护好自然及人文资源为前提,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广泛参与,消费者自觉响应,将旅游产业打造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产业。
  二、突出战略重点,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的旅游产业体系
  (一)以实施旅游总体规划为重点,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旅游产业规划体系。
  按照"保护、开发、利用"并重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强化《房山区旅游业发展近中期实施规划》、《房山区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温泉旅游度假专项规划》、《房山区旅游项目基本建设规划》、《房山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等实施力度。
  加快区域旅游产业规划的完善编制。鼓励和支持有关乡镇特别是山区旅游资源富集乡镇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关闭和整顿煤矿及非煤矿山等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工作,调整制定本地区的旅游产业规划。
  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生态保护区等规划的编制、完善、报批和落实工作。
  以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编制以产品开发为重点的全区旅游产业规划和科学可行的龙头项目、特色带区、精品线路等专
  项产品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体系。
  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等全区性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留足发展空间。
  (二)以锻造旅游精品为重点,逐步形成特色旅游产品品牌体系。
  以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为龙头,以重点景区建设为支撑,形成独具房山特色的系列景区品牌体系。要突出抓好房山世界地质公园产品完善和品牌打造,带动周口店、云居寺、十渡、石花洞、上方山、霞云岭、白草畔-百花山、圣莲山等系列旅游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景区名牌。
  积极培育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科技旅游、教育旅游、体育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支持有市场特色和优势的工业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创建"工业旅游示范点",推出"原子能科学"、"石油化工工艺"、"大石窝石雕"等工业旅游项目;对水泥厂、煤矿等关闭企业进行深度提炼和包装,建设矿山主题公园,向工业遗产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强房山红色旅游文化建设;深入挖掘饮食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特色餐饮业。
  继续深入开展"四创"活动。争取新创建A级旅游区6家,其中5A级旅游区1家,A级旅游区总量达到25家;新评定星级饭店15家,其中5星级1家,星级饭店总量达到50家;积极开展"文明景区"创建活动,首都文明景区达到20家,树立良好的旅游品牌形象。
  (三)以建设旅游文化项目为重点,逐步形成旅游文化综合产业体系。
  充分发挥全区旅游文化资源集聚优势,突出建设好以周口店"古文化"为龙头,云居寺"经文化"为核心、大石窝"石文化"为支撑,上方山、长沟等山水休闲文化旅游为补充的"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实现资金、人才、信息、科技、文化等要素的有效整合,打造主题鲜明、创意独特、交易活跃,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旅游休闲等具有内在联系的旅游文化综合产业集群。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指导、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周口店原始公社、中华石经博览园、中华石雕艺术园、青龙湖文化旅游休闲区、万泉湖生态旅游休闲区、《风雨云居寺》电视连续剧和"大方·十渡"大型舞台剧等旅游文化综合产业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房山传统节庆活动为基础,全面提升十渡山水节、云居寺浴佛节、上方山登山节、张坊金秋采摘节、青龙湖龙舟赛等品牌节庆活动的内涵和水平;策划并推出民俗文化节、白草畔赏花节、百花山庙会、地质科普游、北线野风奇趣之旅、博物馆精品游等一批新的旅游活动。挖掘整理房山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房山历史上有名的银音会、龙灯会、高跷会、少林会、狮子舞、中幡、杂技等特色文化活动优势,提升文艺节目创作和演艺水平,形成娱乐亮点,并鼓励其向产业化发展。加强对著名文物古迹的深度开发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饭店通过高科技手段或打造实景演出剧目延长开放时间,为国内外游客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以实施城乡旅游一体化为重点,逐步形成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业体系。
  深入落实《房山区乡村旅游总体规划》,按照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提升质量、规模发展的原则,体现"一镇(乡)一色"、"一沟(村)一品"的要求,抓好"十渡山水文化休闲带"、"北线野风奇趣文化休闲带"、"现代农业休闲采摘观光带"规划建设。加强仙栖贡枣采摘走廊、石花洞溶洞观光走廊等6个乡村旅游精品走廊,福源蕙业生态观光园、富恒农业观光园、三渡河生态观光园等10个精品观光园,高山避暑四马台、养生山吧中英水、农耕体验西庄村、影视基地穆家口等14个精品村建设。全区乡村旅游要逐步形成特色旅游小城镇、特色村落、特色民俗活动和特色沟域文化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
  统筹城乡旅游资源,坚持以城带乡,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旅游公司、专业酒店、管理集团和职业经理人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创新乡村旅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升级。坚持把乡村旅游发展与山区生态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实施"乡村旅游促进计划",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利用存量土地资源,以旅游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
  (五)以塑造旅游整体形象为重点,逐步形成国际化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
  按照"主攻京津、拓展周边、面向全国、发展海外"的促销原则,采取"稳近拓远、固老培新"的市场策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全面扩大国内市场,不断拓展东南亚市场,积极开发欧美市场。
  强化旅游整体推介。加强对全区旅游产品及旅游资源的整体包装推介力度,树立房山旅游整体形象。推进旅游营销"七个一工程"(重点推出具有房山元素的一首旅游主题歌、一部电视剧、一套旅游主题宣传口号、一套旅游系列丛书、一个中英文网站、一台景区特色舞台剧、一册多语种旅游交通图);强化京石高速
  公路及京广、京原铁路进出京路段房山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做好交通主干路、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公共场所房山特色产品的展示工作,扩大房山旅游对外吸引力。
  加大媒体促销力度。完善政府引导、部门联合、企业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促销力度。积极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来房山采访,组织知名作家写房山、知名画家画房山、摄影名家拍房山。强化房山旅游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整体形象宣传、旅游信息服务、旅游产品推介和服务网上预订一体化。
  强化载体促销和区域联销。加强与国内、国际旅行社合作,建立共赢机制,针对不同需求,包装推出旅游精品线路,不断提高房山旅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联销,扩大房山旅游知名度。创新合作理念和方式,建立北京西南五区和首都周边城市 "5+N"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将全区旅游宣传营销融入国家、市旅游局旅游目的地全球营销战略之中,不断提升房山旅游目的地的国际知名度。
  (六)以实施旅游商品推进工程为重点,逐步形成独具房山特色的旅游商品体系。
  树立旅游大商品观念,面向市场需求,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旅游、文化、农业、工业、商业、工商等部门要紧密结合,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形式,以房山特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为素材,研发推广特色旅游商品,大力推进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鼓励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成立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旅游商品开发公司。大力扶持张坊磨盘柿、上方山香椿、蒲洼山野菜等特色农产品,靓妃化妆品、菊花白酒、波龙堡红酒等特色工业品,石刻、木笛、编织等特色工艺品及旅游纪
  念品的生产和销售,满足游客消费需求。
  积极鼓励旅游商品研发企业参加"中国(北京)旅游纪念品博览会"和"北京主题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奖赛"等活动,举办"房山旅游纪念品设计开发大赛",鼓励重点旅游城镇建设、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街区,在沿线及重点旅游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展示中心(商品屋),扩大旅游者的购物范围。实施旅游商品、纪念品知识产权保护计划,推动旅游纪念品向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七)以深化景区体制改革为重点,逐步形成顺畅的旅游发展运行体系。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风景名胜区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房办发[2007]65号)要求,坚持"全区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积极推动全区旅游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整合资源要素、市场要素、行政要素,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以风景名胜区发展的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为目标,以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培育龙头为重点,以风景名胜区体制创新为主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改革,建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结合全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宗教事务等保护与发展实际,坚持区域统管、部门统筹、多位一体的原则,建立集风景、地质、文物、旅游等相统一的管理机构,形成旅游发展的合力。
  要按照"三权适当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对于经营性资产,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组建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培育旅游发展的市场主体,采取租赁经营、委托经营、股份制改造、引进管理等多种形式,引进要素,盘活存量,扩张总量,为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以重点景区为核心,以资产重组为纽带,以市场开发为导向,促使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并把关联度高的企业融入其中,组建集团公司,壮大旅游产业发展规模。
  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全区旅游行业协会及相应分会,切实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和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增强整体竞争力。
  (八)以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规范化的旅游服务管理体系。
  全面加大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力度。认真贯彻推行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标准》、《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北京市《住宿业服务质量标准与评定》、《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以及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旅游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等级旅游景区标识牌建设标准等相应标准,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房山博大精深的旅游文化以及"个性化、情感化、细微化、标准化"的要求贯穿于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秩序、安全保障、旅游服务等各个环节,逐步形成完善、科学的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深化星级饭店质量评价体系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实施社会旅馆全员达标工程,鼓励社会旅馆引进专业化酒店管理集团进行管理,依法鼓励旅游景区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专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区直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以资源保护和环境优化为重点,逐步形成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体系。
  按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方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各种旅游资源。依据风景名胜区、文物、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法律法规,加强人文景物、自然景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继承、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政府的监管责任、企业的法人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监督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旅游产业保护与发展的积极性。
  推动以旅游道路建设、环境整治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完成区内环线道路建设,形成连接各景区的旅游通道,并优化交通线路,改善换乘条件;各景区及沿路两侧要加强风景绿化带建设,保护优化旅游整体环境;在高速路出口、重点路段和重点景区建立包括游客咨询服务、导游服务、信息查询等内容的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推动道路导示体系、景区标识体系及沿线安全警示体系等服务设施建设。
  (十)以强化依法治旅为重点,逐步形成完善的旅游行业监管体系。
  强化依法治旅工作。按照旅游市场治理整顿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秩序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加强政府管理,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新闻监督和游客参与的社会服务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旅游投诉机制,依法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实施旅游企业的诚信评价、信誉监督、失信惩戒和违规退出制度,建立和完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誉公示系统,引导理性消费,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
  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力度。全面建立旅游灾害预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加强旅游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医疗急救、紧急救护体系的建设,提高对旅游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危机、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旅游设施、消防、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确保全区旅游产业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激励机制
  (一)加大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资金支持力度。
  对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批准实施。对具有示范性、引导性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乡镇(街道)按适当比例配套。积极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要提高用于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比重,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性投入。
  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加强区、乡镇(街道)两级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扶持资金在市场开拓、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导向作用,特别要加强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示范性、导向性重点项目的资金与补助,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引导、配套和扶持。建立政府奖励机制,对区域内重大旅游文化综合产业项目、重大旅游活动、旅游创新产品和对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企业(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充分利用《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京办发(2006)3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36号)以及北京市关于在西南地区、生态涵养区大力发展休闲娱乐业、区级招商引资各项政策,抓住山区、浅山区优先发展旅游和煤矿、非煤矿山关停并转后向旅游产业调整的土地使用、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旅游景区的开发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建设。
  (四)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
  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条件扶持有带动效应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加强银企合作,以资源换资金,运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等模式,进一步拓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建立旅游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重点推介,认真落实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的相关政策,以大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平台,以资本为纽带,吸引知名大企业、大财团以及民间资金参与旅游开发建设,使旅游产业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和重点,实现资本与资源的最佳结合。
  四、明确部门职责,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组织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一)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
  切实加强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撤销房山区旅游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房山区旅游资源管理委员会,成立房山区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解决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组建区政府旅游专家组,聘请国内著名旅游专家、企业家指导房山旅游产业发展。
  (二)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区旅游部门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要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统筹协调工作。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与旅游部门共同完善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指导目录,加大对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制定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支持旅游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并根据项目规模明确资金渠道。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奖励和培育等形式,创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管理,监督管理好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区交通部门要整合全区交通线路,优化全区道路交通,提高通往重点景区道路的通达性,推动在主干路建立游客集散咨询服务中心。区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统计制度,定期开展对重点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的统计监测工作。区规划、国土、税务、工商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与旅游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在调整土地性质优先发展旅游、对重点扶持发展的旅游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区农业、商务、工业、林业、市政、水务、环保、文化、国土、建设、体育等部门要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利用现有的行业、部门政策,制定结合自身优势促进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区公安、工商、质监、卫生、城管、交通等部门要严格执法,进一步改善全区旅游市场环境。区内新闻宣传部门要在区域整体形象宣传、宣传品制作、重大外宣活动等方面与旅游部门结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业务工作,主动为旅游产业发展多做贡献。此项工作要列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形成全区上下关心旅游、关注旅游、发展旅游的合力,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三)积极推动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
  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域旅游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管理机构、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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