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促进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根据《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见附件),对全市200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确保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任务。
汝州市100分舞钢市100分宝丰县100分叶 县100分鲁山县100分郏 县100分新华区60分卫东区60分湛河区60分石龙区50分市发改委20分市国资委20分市建委20分市人口计生委20分市教育局20分市科技局20分市公安局20分市民政局20分市财政局20分市人事局20分市劳动保障局20分市国土资源局20分市交通局20分市农业局20分市卫生局20分市环保局20分市统计局20分市粮食局20分市煤炭局20分市安全局20分市工商局20分平顶山调查队20分平煤集团20分舞钢公司20分神马集团20分市水利局20分市林业局20分市地税局20分市国税局20分市高新区管委会20分市公用事业局20分市规划局20分市商务局20分市审计局15分市安监局15分市文化局15分市物价局15分市广电局15分市旅游局15分市中小企业服务局15分市农机局15分市畜牧局15分市供销社15分市盐业局15分市质监局15分市烟草局15分平顶山供电公司15分市司法局15分市信访局15分农发行平顶山市分行15分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15分工行平顶山分行15分建行平顶山分行15分农行平顶山市分行15分中行平顶山分行15分平高集团15分市招商局15分市新城区管委会15分市市场发展中心10分市民宗局10分姚电公司10分市体育局10分市监察局10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0分市房管局10分市商业银行10分平顶山银监分局10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分市邮政局5分市气象局5分市人防办5分
附件: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六日
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促使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公开、公正,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政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河南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二、考评奖励类别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考评奖励条件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充实;2.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上报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质量较高;3.在搞好动态信息上报的同时,能为市政府提供较多的深层次调研信息;4.重视信息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培训工作。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深的文字功底,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2.热爱信息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采编上报信息符合实际,质量较高;3.工作勤奋,吃苦耐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未完成年度上报信息目标任务的,当年不得推荐先进个人。
四、考评办法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实行政务信息记分考评制。上报信息被《政府工作信息》采用1条记1分,被《政务要闻》采用1条记5分,被《政府工作信息》专期采用记5分,被《信息专报》采用1条记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刊物采用1条记5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条记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专期采用1条记15分。2.加分办法:(1)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5分;(2)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3)被国家领导批示1条加15分。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通报批评:(1)迟报、误报、虚报信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2)重大信息、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情况出现漏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3)发生2次以上信息重要数据错误的;(4)未完成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约稿的。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本单位推荐,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推荐对象:列入考评范围的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三)实行通报制度。对各单位上报信息的采用情况每2个月通报1次,半年小结,全年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