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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市林业局《关于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2-06
【实施日期】 2009-0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市林业局《关于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办、市林业局《关于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

关于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的意见
绍兴市农办 绍兴市林业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从2009年起,结合新一轮“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按照加快实现村庄环境森林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注重村庄绿化生态功能,积极发展珍贵树种和名特优果树经济林,实现入村有绿化景观路,环村有绿化带,村内主次干道两旁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有树木花草,消除空闲地,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努力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和建设标准
  (一)“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至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000个村庄的绿化提档升级,五年中每年实施200个村庄;同时建成一批“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示范村。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另行分解下达。
  (二)村庄绿化提升的基本要求
  1.建千米林荫道。在贯穿村庄主干线两侧或环村庄周边营建1000米以上的由高大乔木组成的林荫道或环村林。
  2.种千棵“子孙树”。在80%以上的农户房前屋后共营建1000棵以上、以1?2个主栽经济果木或珍贵树种为主的“子孙树”。
  3.绿化树种以乔木为主,绿化布局整齐、美观。
  4.有绿化管理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环境整洁卫生。
  (三)示范村建设标准
  1.有村庄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
  2.宜林荒山绿化率100%,道路、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95%以上。在贯穿村庄主干线两侧或环村庄周边营建1000米以上由高大乔木组成的林荫道或环村林。
  3.山区、半山区、平原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0%、25%、30%以上,并做到见缝插绿、拆旧建绿,宜林地段全部绿化。
  4.在村庄中心地段或村口营建以乔木树种为主的3000平方米以上的森林生态小公园。
  5.在80%以上的农户房前屋后共营建1000棵以上、以1?2个主栽经济果木或珍贵树种为主的“子孙树”。
  6.绿化树种以乔木为主,乔、灌、花合理搭配,色彩丰富,绿化布局整齐、美观。
  7.有绿化管理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环境整洁卫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村庄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千村绿化提升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办要把“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林业部门作为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班子,安排专人负责,狠抓工作推进。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水利、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推进“千村绿化提升工程”建设。
  (二)搞好建设规划。各地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要与新一轮“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实施规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围绕村庄环境森林化、生态建设产业化这一目标,分别按照面上村庄绿化提升要求和示范村建设标准,逐村搞好村庄绿化规划设计。规划要遵循节约用地、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灵活丰富的绿地布局和形式多样的绿化形式,充分挖掘村庄绿化空间。严格保护古建筑物和古树名木,充分挖掘人文景观内涵,新建绿地要与原有绿地、房屋建筑及人文景观相协调。绿化树种要以高大乔木为主,适当加大色叶树种比重,努力构建生态功能与景观功能健全的村庄绿化体系。
  (三)注重典型示范。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各地要坚持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档次高、特色强、管护好的示范村,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引导,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增强对周边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建设示范村要以规划中的中心村为重点。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不断创新绿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绿化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村庄绿化。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可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市里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示范村的“以奖代补”。各县(市、区)也要想方设法,加大对村庄绿化的投入,确保“千村绿化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查服务。要把“千村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搞好指导和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庄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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