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2006年—2008年农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八届第110次常委会议明确提出“要拓展‘投转固’范围。对历年由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其他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进行审计、清理。今年上半年要对农口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的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清理小组从即日起开始对农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清理。现将具体清理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级农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对农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清理的部署工作,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对本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使用农业补贴资金情况作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
(一)从实施项目名称、立项依据、项目实施及完成时间、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资金到位及资金渠道、项目实施取得的效果和在农业补贴资金的落实上,逐个逐项进行清理。
(二)对建成项目管护情况、补贴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文字材料。
二、工作机构
清理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市政府督查室组成,对农口项目市级以上资金及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审核。
三、清理范围
对2006年—2008年市级以上,包括国家、省、市各级财政对支农的投入、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年度清理。
四、完成时限及要求
(一)市发改委、市价调办对2006年—2008年农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清理工作要积极配合,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市级农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要求于2009年4月1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并报送相关报表及文字材料(含电子文档)至市财政局。
(三)清理工作小组于2009年4月16日起对市级农口各部门自行清理情况进行核查后,市审计局在2009年7月底完成审计调查或专项审计。
(四)清理、审计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要于2009年6月底前将清理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市审计局要于2009年8月底前将审计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
(五)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详实。在项目清理工作中,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要追究责任。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的,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督办。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1.农口项目(市级以上)资金使用情况清理表(一)
2.农业补贴(市级以上)资金使用情况清理表(二)
3.农口项目、农业补贴(市级以上)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三)
附件4:
清理农口项目资金涉及单位名单
市农业局、市农办、市蔬菜办、市林业绿化局、市乡镇企业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