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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2-07
【实施日期】 2009-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七日

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社会保障惠民工程

(一)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2亿元,市县财政配套0.9亿元。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劳动社会保障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6.81亿元,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年每人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人?年,自治区财政补助23元/人?年,市县财政补助17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20元/人?年。确保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资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农民人均住院补偿率达到40%以上。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21亿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区城市低保对象月平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50元,比上一年增加2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平均补助水平提高到45元,比上一年增加10元。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实施乡乡镇镇有敬老院项目。

1. 目标要求:自治区从本级福利公益金中安排0.75亿元新建148所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6000张以上,农村五保供养率达到35%以上。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设立创业基金。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修建村屯道路、农田水利、植树造林绿化及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技能培训工程。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劳动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局、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六)为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障支持。

1. 目标要求: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可在6个月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不计收滞纳金。适当降低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期限在12个月内。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调整。降低医疗保险的参保门槛,建立适应不同经济状况企业的多个参保平台政策。出台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劳动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教育惠民工程

(一)目标要求。

1.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治区财政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3500万元,对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每人资助1000元,每年资助3.5万人。

2.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

自治区财政安排9000万元,对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平均每人资助1500元,约资助6万人。

3.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第3年生活费。

在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学生继续给予第3学年助学金资助,平均每人资助1500元,约资助1.3万人。

4. 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1000万元,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奖励5000人。

5. 资助大学新生入学。

自治区财政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1000万元,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平均每人资助500元,共资助2万人。

(二)实施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三)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四)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乡村社会服务工程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9896万元,建成1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4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83个村委会配置文化活动设备。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文化下乡。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约1923万元,开展送书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即:购买农业科技书籍赠送边远农村图书室;开展中直院团、区直院团下乡慰问演出;在全区现有行政村,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电影。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继续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新建农家店3000个以上,其中供销系统“新网工程”扶持供销系统建设便民店、农家店1000家以上。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家电下乡。

1. 目标要求:全区安排资金补助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等。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修建村级篮球场。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1800万元,在全区600个村屯建设农民健身篮球场。

2. 实施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六)医疗卫生服务建设。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亿元,对72个城市社区卫生中心、100个乡镇卫生院、1000个村级卫生室进行服务能力建设。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村村通工程

(一)建制村通公路。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10.75亿元,修建农村公路里程3851公里,其中:修建通建制村公路里程2223公里,新增300个建制村通公路;修建通建制村沥青或水泥路里程1628公里,新增250个建制村通沥青或水泥路。

2. 实施单位:自治区交通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村屯通路。

1. 目标要求:自治区安排3亿元,新增1000个以上贫困村屯通汽车。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村屯通广播电视。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1.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0.3亿元、自治区专项0.3亿元。实施2.7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广电局。

3.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村村通电。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7.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自治区水利电业集团公司筹措0.5亿元、农行贷款5.5亿元。实施农村2.4万户无电居民通电工程。

2. 实施单位:广西电网公司、自治区水利电业集团公司。

3. 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一)目标要求。

自治区筹措资金9.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71亿元、自治区部门预算1亿元、市县自筹0.59亿元。解决2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实施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三)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

(四)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六、农村沼气池工程

(一)目标要求。

自治区筹措资金2.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自治区部门预算0.6亿元、财政扶贫资金0.6亿元。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全区计划新建沼气池18万座,其中:在非贫困村新建沼气池15万座,补助由原450元/座提高到1450元/座;在贫困村新建沼气池3万座,补助由原1500元/座提高到1800元/座。

(二)实施单位:自治区林业局、扶贫办。

(三)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四)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七、兴边富民和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完善距边境0-3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

1. 目标要求:将距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将距边境0-3公里范围享受口粮补助的贫困户,由每年享受口粮补贴5个月增加到10个月;提高距边境0-3公里村委会干部的工资待遇等。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实施距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

1. 目标要求: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1.5亿元,整合有关部门资金,实施农户茅草(危)房改造、村屯道路、沼气池、用电、饮水、教育、卫生等“兴边富民”项目。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民委、交通厅、教育厅、水利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等。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继续实施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7亿元,在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县五县继续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程。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民委、交通厅、教育厅、水利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等。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八、廉租房工程

(一)目标要求。

自治区财政本级安排1.26亿元,整合各类资金20亿元,实施廉租住房工程,解决城镇低收入人群10万户的住房问题。

(二)实施单位:自治区建设厅。

(三)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四)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九、茅草房改造和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程

(一)茅草房改造项目。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1000万元,实施全区2000户农村茅草房改造扫尾工程。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3.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改造边境县树皮房。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4500万元,对边境8个县(市、区)4500户的树皮房进行改造。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3.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继续实施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整治。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2亿元,对桂西北50户以上连片木结构民族村寨实施防火综合整治工程,改造农户6.5万户,着重解决民族村寨用火用电隐患严重、无消防水源、无消防通道、无防火分隔带等突出问题。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十、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桂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 目标要求: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3亿元,对241座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实施村屯道路、通水、通电、教育、卫生和破旧危房及茅草房改造等基础工程建设。

2. 实施单位:自治区移民局。

3.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桂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 目标要求: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梧州、贺州、玉林、贵港市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打好基础。

2. 实施单位:自治区经委。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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