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八日
湖州市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的管理,规范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现就该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目标
以引导原地面停放车辆有序向地下车库或其他区域转移、实现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范围内地面无车辆停放为目标,进一步营造城市商业氛围,提高 城市整体品位。
二、整治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城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二)便民惠民。以方便群众出行、惠及群众生活为行动准则,贯穿整治行动始终。
(三)有序推进。以清退库位、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为基本步骤,逐步实施综合整治工作。
(四)安全稳定。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和行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
东至小市巷口,南至仪凤桥,西至劳动路口,北至榆树街。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凤综合大楼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760.16平方米)。
(二)浙北购物中心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1175.05平方米)。
(三)银泰大厦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2350.97平方米)。
(四)福来福大酒店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31.21平方米)。
(五)丽宝商厦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1037平方米)。
(六)星火服装大厦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面积1061.3平方米)。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2月31日前)
基本摸清区域内车辆停放现状、停车资源现状、交通运行现状,由市行政执法局提出《关于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二)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31日)
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广泛听取有关商厦及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整治方案。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整治的合力。
(三)组织清退阶段(2009年2月1日-2月28日)
以市供销社、贸粮局为主,市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争取2月15日前所有涉及商厦完成整改签约。具体可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二批清退。第一批:浙北购物中心、观凤综合大楼、银泰商厦;第二批:丽宝商厦、福来福大酒店、星火服装大厦。清退过程中,市规划建设、消防、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及时介入,并做好清退辅导。对经说服教育后仍未清退或清退不到位的,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适时依法强制执行。
(四)车辆入库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0日)
3月25日前,完成所有涉及商厦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腾空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腾空或拒绝腾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4月25日前,市规划建设、交警、消防、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助业主完成地下车库的整改。5月1日前,由市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完成地面车辆清查工作,并引导机动车、三小车停入整改后的地下车库或疏导至区域外。
(五)长效管理阶段(2009年5月1日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核心商贸区实际,研究制定《湖州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管理办法》。以市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交警、消防、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区域内停车秩序、消防安全、卫生秩序等综合环境秩序的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市政府已成立湖州市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分为执法一组、执法二组、综合组等。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责任制、统分制、例会制、通报制等制度。各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本组成员的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治理,教处结合。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严格治理标准、坚决整治态度、坚定整治目标的同时,加强对有关商家的说服教育工作,做到说服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及工作人员现场说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被整改对象、市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法规教育,宣传舆论单位要大力支持,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 市委政法委
负责整治行动的维稳工作。
二、市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对区域内停车库违法改建行为的立案查处及责令整改;
(二)牵头协调区域内违建的拆除及区域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三)对限期内未按要求整改的,牵头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市规划建设局
(一)负责对有关建筑地下层合法部分的现场确认,提供调查取证所需的有关资料;
(二)与市交警、消防等部门共同做好地下车库及出入口改造和地下车库内交通组织设计工作,确保人车通行安全与便捷;
(三)负责受理协调三小车停车场地的规划选址和车位布置工作;
(四)配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拆违工作和区域内管理设施的建设;
(五)做好核心商贸区域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调整工作。
四、市供销社
负责动员浙北大厦责任有限公司对地下停车库改建部分的清退和拆除,对所属员工的管理、劝导。
五、移动湖州分公司
负责动员中国移动吴兴分公司银泰商厦地下专卖店撤出经营场所,解除有关租赁合同,督促吴兴分公司撤柜停止经营等事宜,对所属员工进行管理、劝导。
六、市贸粮局
负责做好星火服装商厦、银泰商厦、丽宝商厦地下车库按期清退的动员说服工作。
七、市工商局
责令有关经营者变更注册场所或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
八、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整治工作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对有关商家及租赁经营者的纳税情况进行重点清查。
九、市交警支队
(一)负责核心商贸区域地面现有机动车停车位的清退工作,并根据交通组织的优化需要对该区域的交通标志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重新设置;
(二)与市规划建设局共同做好交通组织和工程改造方案的设计;
(三)配合市行政执法局做好地下车库的清退工作及清退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十、市消防支队
负责地下车库交通组织调整后,指导相关主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和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市信访局
负责做好整治期间有关的信访处理工作,维护稳定。
十二、吴兴区政府
负责领导有关街道,参与综合整治行动,配合整治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