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营经济“十千万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民营推动战略,市委、市政府确定,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民营经济“十千万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有为、务实求进”的工作思路,以提升特色产业、培育中小企业和推动全民创业为重点,着力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培育提升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科技管理人员、农村各类能人及返乡农民工、下岗工人等,围绕当地资源和优势产业上项目、搞经营,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再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
(一)民营经济十大产业集群带动工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对具备一定规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民营经济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抓好30个特色产业乡镇、100个民营企业集中区,力争占全市民营经济总量50%以上。
(二)千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工程:按照省政府万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工程统一部署,筛选1000家中小企业重点培育提升,尽快做强做大。
(三)十万能人初创业工程:发挥创业模范带动作用,力促各类能人带领、创办民营经济,经过3年努力,十万能人初创业工程初具规模,自身创业和带头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创业群体明显膨胀;致富示范户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类能人领、创办项目的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十大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带动工程
1.抓好产业集群规划定位。按照“龙头带动、链条紧密、错位发展、布局合理”原则和“搭建一个共同的服务平台,实现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辅助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各县(市、区)选择1-2个特色鲜明、面广量大、中小企业参与较多的产业集群,落实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个规划、一个措施、一个考核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全市从中选择10个特色产业,进行重点调度和扶持。
2.培育特色产业乡镇。引导30个特色产业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软硬环境和条件,提高吸引力和集聚力。按照省、市级特色产业镇认定标准,每年力争新增5个省、市特色产业镇。
3.加快100个民营集中区的膨胀和提升。结合新农村建设合村并居工程的实施,在农副产品种、养、加比较发达、民营业户相对集中的村庄和乡镇,加快建设民营企业集中区。在初具规模的100个民营企业集中区,对区内业户建档立卡,实施分类帮扶。
4.着力培植产业龙头。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关联企业瞄准上中下游尚未开发的空间,把越来越多的品牌和技术吸进产业中,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力求实现独具特色的无缝链接。
(二)千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工程
1.全市筛选出1143家中小企业,采取农信社“一对一”资金帮扶为试点,农村信用社、农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工商、质监、税务、物价等部门简化手续、政策优惠,监察部门重点保护、优化环境,国土、环保部门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环评等。
2.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加快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在现有7000多家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资料入库的基础上,力争12300家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全部建档入库。
3.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创建企业研发机构。按照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专利。3年内建成30家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
4.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和各类企业人才的高层培训。继续和中央党校、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联合,每年组织1000名民营企业家高层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家整体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提档升级。
5.加大产学研合作和品牌带动步伐。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技术人才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
(三)十万能人初创业工程
1.鼓励引导初创业。在全市总结推广农村党员干部创业和“抓千家、带万户”、“抓百村、带千村”等创业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2.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不少返乡农民工掌握技能,熟悉业务、市场,具备一定的资金积累,是能人创业的重要力量。要以乡镇为单位对返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加强沟通,采取各种形式,切实把返乡潮变成创业潮。
3.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自主创办企业。要加强引导,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把“择企就业”观念转变成“自主创业”行动。
4.鼓励引导能人大户“二次创业”。要通过加强引导,支持鼓励有实力、有潜力、有能力的个体工商大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转型,切实把二次创业意向转变成创办企业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十千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成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措施。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保证措施。1.加强调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良好的工作方法和引导途径,及时发现能人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鼓励能人创办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2.加强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从自身职能出发服务支持好能人创办企业,及时掌握其创办企业的动态情况和发展趋势,适时跟进服务。3.加强监督考核。将推进“十千万工程”纳入全市民营经济考核范围,对乡镇实行重点工作考核,纳入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先进乡镇考核之中。县乡村要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二)大力开展“十千万工程”宣传和引导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政策激励、创优环境等措施,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智慧力量,在全市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1.开展劳动者创业乡镇、村、社区行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层层发动,组织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宣讲创业形势,解答创业政策,引导创业活动。2.开展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定期收集筛选汇编创业典型事例向社会免费发行,举办创业成功人士交流会,组织初始创业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增强创业人士的创业信心。3.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能人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创业能力
1.健全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各类优质培训资源,紧紧围绕“十千万工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严格教学管理,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对象要求的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健全完善“十千万工程”平台服务支撑体系。要继续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市场开拓六大平台建设,为“十千万工程”提供项目、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更好的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营经济服务窗口,强化服务职能,建章立制,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到上对接政府、金融部门、地方商业银行,下对接“十千万工程”。围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企业的建设,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重信用、讲信用的良好风气。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