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09年新农村建设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09年新农村建设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二月八日
大连市2009年新农村建设实事
1.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流转试点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做好4个县级土地流转、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完成涉农区市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编委办、市人事局)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林权证发证工作,并做好后续政策措施配套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特色乡村100个,推进普兰店市兴唐线和庄河市冰峪线等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加快庄河市蓝莓和板栗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50个,加强海洋牧场建设,放流车虾、梭子蟹、鱼类等2.5亿尾(只),新增远洋渔船50艘。(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建设标准化畜牧小区100处,其中奶牛饲养实现小区化,推广生猪发酵床技术10万平方米;创建标准化示范果园50万亩,完成水果套袋40亿个,铺设果园反光膜3万亩;发展设施农业小区1200个,保护地面积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推进七大名贵花卉园区建设,新增现代化联栋温室5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300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新增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新建1000吨以上农产品储藏库5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3.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推动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大信贷资金投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大连银监局、市农委)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新设立2家村镇银行、10家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大连银监局)加大力度推动农业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大连保监局)继续推动农业企业境内外上市。(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大连证监局)
4.发展壮大县域工业经济。继续加快“一岛十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投资规模在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建设,确保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推进15个重点搬迁改造项目落户花园口、松木岛、三十里堡、登沙河、营城子等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重点向县域工业倾斜,支持项目不少于80个。(责任单位:市经委)完成“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大连区域重点用海项目规划。(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5.加快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家电下乡”工程,适当增加补贴种类;规划建设2个大型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启动6个农村中心城镇商业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商业局)新建改造农贸市场20处,开工建设金州杏树水产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海洋渔业局)发展50个农资连锁经营示范店,启动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供销社)推进长山群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启动黄渤海沿岸滨海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带项目;巩固和提升100户星级农(渔)家乐,建设特色旅游乡镇20个、村60个;办好中国大连樱桃节、大连长海国际钓鱼节等6大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6.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完成旅顺新港、庄河港的口岸开放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涉农区市县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对内招商引资同比增长20%。(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政府办公厅)全力推进扩大旅顺和长海对外开放的后续相关工作;在瓦房店市建立第一家外派劳务综合基地。(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启动瓦房店出口辣根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新建农产品出口基地50个,扩大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农委)。
7.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快金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研发中心建设,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完善海珍品深加工、大樱桃2个产学研战略联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继续实施“十大”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00项,推广50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检测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年检测农产品2万样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加大水产育苗、养殖、流通环节水产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检验、检疫水产样品1200样次。(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0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农产品2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实施容器苗、生根粉、生长剂和地膜覆盖造林10万亩,推广应用生物防治技术1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向北三市及长海县涉农科技型创新企业派遣6支科技特派组,聘请80名国外农业种植、海水养殖专家,对我市农村种植养殖户进行实地指导。(责任单位:市人事局)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建立海洋监测信息体系,大力推广“农信直通”应用系统,组建100名农村信息员和农业专家队伍,新发展农民信箱2万户。(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农委)
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围绕设施农业等新建各类水源工程1000项,完成庄河灌区渠道节水改造6.7公里;新建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45项,解决8万人的安全自来水问题,开工建设旅顺双岛湾、北海街道“一根管”工程、金州青山和登华水厂给水管网配套工程,加快推进长海县大长山岛自来水管网扩建工程;完成龙王塘水库等3座中型水库、老虎洞水库等2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建设3个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推进8大渔业园区建设,维修中小型渔港10座。(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启动农网完善及农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新建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2个、电气化村87个。(责任单位:市电业局)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全面贯通滨海大道大连段。(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实施农田保护性耕作面积15万亩,新增农业机械2000台,其中新增水稻生产机械100台;新建户用沼气8000户、大型沼气工程50处,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3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实施农村建设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计划,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做好24个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新增耕地670公顷。(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9.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水源地乡镇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启动6个乡镇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全面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五点一线”滨海大道绿化工程600公里,建设生态文明村110个;建设海防基干林带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水源涵养林5万亩、防沙治沙林3万亩,生态河绿化200公里,矿山复垦10万平方米;新建100亩以上规模化苗圃10处,面积2000亩;改造100亩以上规模化苗圃30处,面积5000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完成生态河道治理80公里,河道除险工程20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0.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启动乡镇第四轮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2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5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农委)重点规划建设4个小城镇。(责任单位:市建委)每个涉农区市县启动3个新社区、开工改造2个新村庄建设试点,全市完成200个村屯环境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农委)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新选派500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性岗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1.发展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完成53个乡镇文化站建设,新建农家书屋350家,为农村放映电影12000场次。(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新建100个标准篮球场地和乒乓球场地,配置100副篮球架和200副乒乓球台(室内外各一副);为100个乡镇社区建设100套健身路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全面启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成474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覆盖面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从200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逐步免除涉农区市县公办职业学校本市农村户籍学生的学费;启动农村中小学专、兼营校车改革试点;为农村高中新建50个理化生实验室;继续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农村中小学网络进行扩容改造;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实施援岗、特岗、顶岗计划,选派100名城镇教师、230名师范毕业生、200名师范院校大四学生到农村任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为140元/年?人;按照服务人口每年不低于1元/人标准,对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村医给予补助,合理安排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着力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做好对3000名乡村医生不少于100学时的培训工作,落实100名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进修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落实2.3万名符合奖励和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计生家庭予以扶助;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为8000名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营养素,开展优生健康检查,对新生儿家庭开展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适时启动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完成生态移民搬迁700户。(责任单位:市农委)帮助农村困难居民改造危房800户,进一步提高农村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为1000艘渔船配备安全救生设备。(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加快乡镇就业信息网与市、区市县政府人力资源市场的网络连接,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完成农民科技培训5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万人,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妇联)
15.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涉农区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搞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举办普法专题讲座100场次、“普法大集”10次,培训1000名“法律明白人”;安排各涉农地区的乡镇司法所担任当地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选派一名律师担任法律业务后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提高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村民评议村委会工作覆盖面达到95%,评定村干部报酬覆盖面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创建100个“巾帼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妇联)切实解决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在人员配备、政治待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重点农业项目区域防盗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每4-5个行政村设一个功能完备、规范达标的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置2-3名协警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以上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均含各相关涉农区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