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政务督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维护政令畅通,保证政府工作正常运转。为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提高政务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县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原则和程序
(一)主要任务。
1.对省、市、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对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3.对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所属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对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查办落实;
5.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政府工作大局,根据县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使政务督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2.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及时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3.实事求是原则。要全面、准确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要善于发现和积极反映工作落实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4.注重实效原则。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形式服从内容,方式服从效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5.客观公正原则。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公道正派,不徇私情。
6.分级办理原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做到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分级办理,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和县政府交办的督查任务。
(三)工作程序。
1.确定督查事项。县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做出工作部署后,由县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确定督查事项,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拟定决策督查方案,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下达督查事项。以政府督查室名义下达督查任务,提出督查要求。
3.办理督查事项。承办督查事项的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有关内容和时限要求开展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任务,由督查任务下达单位在督查单中明确牵头或主办单位。主办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督查任务。
4.整理督查情况。督查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整理督查工作的办理结果,并形成专题报告。督查报告要做到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格式规范。督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专项查办报告要说明承办情况、调查结果、政策依据和处理意见等。
5.上报督查报告。督查报告要以文件形式上报,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须按规定时限上报;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原则上在接到督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报结;逾期未办、未达到时间要求的,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向县政府有关领导说明报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督查报告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形成正式公文报县政府督查室。
6.及时立卷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须按文书处理的规范要求,及时将有关文件、资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并定期移交档案部门保存和管理。
三、不断改进和完善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负责人是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对涉及全局的大事、要事和落实难度大的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二)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督查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决策制定和部署后,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要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督促整改。
(三)切实狠抓督促落实。督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关键,及时提出建议,推动决策落实。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决策部署实施过程中,及时掌握动态,跟踪了解情况,真正做到一抓到底,务求落实。督查工作要逐步实现由单项查办向全方位督查、由被动接受任务向主动开展督查、由督办查办向推动落实转变。
(四)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督查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要注意选配政治素质好、党性强、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督查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遵章守纪、慎用权力,认真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紧紧围绕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特别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决策、项目推进、执法执纪、信访处理等情况进行联合督查,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秩序,提高行政效率。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督查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要切实把督查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抓紧抓实,切实把督查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