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及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临颍县商务局、舞阳县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漯河分公司,市区各社会成品油流通企业: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改(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对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企业的经营资格年检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年检范围
1、已取得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并在我市工商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
2、已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工商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
二、年检材料报送时间
1、3月6日前,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按照豫商改(2009)23号文件要求,将年检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初审后,再统一上报省商务厅。
2、3月10日前,中石化、中石油漯河分公司所属市区各加油站和市区各社会加油站按照豫商改(2009)23号文件要求,将年检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商务局。
3、3月10日前,舞阳县商务局按照豫商改(2009)23号文件要求,将本辖区内加油站的年检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商务局。
三、年检要求
省商务厅已委托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年检工作,农村加油点(限一台加油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年检工作,市商务局委托县商务局进行。
四、其他要求
1、县商务局要通过年检核准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分户逐步建立企业基础档案和年检登记表,通过年检,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县商务局要严格把关,认真审验有关材料,防止漏洞产生。各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市商务局将报请省商务厅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张慧婷 联系电话:0395-3151366)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