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有效解决全市企业运行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良好势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化危为机,跨越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企业为主线,以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以环境创优为保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保护好企业应对挑战的信心,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实施“重点服务800家企业计划”,市级确定100家企业、县(市、区)各确定100家企业、经济开发区确定60家企业、东城区确定40家企业,给予重点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通过服务企业,确保全市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
二、服务内容
(三)积极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瓶颈。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要牵头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期大额贷款的提前告知和银企互信互助机制。要确保重点企业资金链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连续性,各债权银行原则上不能因企业暂时困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抽回银行贷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推动银企交流与合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公司。3月底以前,县(市)都要建立起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县(市)级政府要足额安排配套资本金。市证券办、发改委等部门要超前谋划,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扩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力争年内有2家企业成功上市。要积极研究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新兴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四)严格落实各类各项涉企优惠政策。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或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确保落实到位。各级税务、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保持企业生产平稳,促进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国税、财政、人行(国库)、商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尽快足额拨付企业出口退税资金。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和为增加收入而违规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对违反规定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着力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强化节点计划控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按规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符合审批条件的随到随批。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代理制。
(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推进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积极开发农村市场,大力提高产销率。政府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市内供货企业,优先采购市内产品。积极推进企业战略合作,鼓励市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企业战略合作中,国土、金融等部门在办理土地手续、融资等方面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关服务。要综合利用好国家的各项外经贸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和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销售。按照“企业储备、银行贷款、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鼓励生产企业和民间资本开展有色金属等重要原材料、产品储备,储备资金由储备企业以产品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封闭运行。
(七)帮助困难企业扭亏增盈。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暂时生产困难的企业,给予帮助和支持,加快其扭亏增盈。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缓征的税款一律予以缓征。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有关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交。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的困难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继续实行扭亏增盈考核目标责任制。建立企业扭亏增盈的激励机制,市政府对贡献突出、主要指标增幅超过上年并达到一定幅度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八)保障煤电油运热等生产要素供给。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报制度和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及时跟踪分析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要素供求等方面的情况,做好预测、预警、预报和协调调度。加强对热力企业的监管,加快热力项目建设,优化煤源供应,保障热力供给。鼓励工业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加强成品油和天然气供需衔接。对产业优势突出、装备先进、带动作用强、主动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改造的骨干企业,实行适当的电价倾斜。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有关大用户直供的指导意见,依据发电、用电、供电三方共赢的原则,采用大用户直供电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九)鼓励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发展集群经济。对进入10个重点工业集聚区、4大物流园区的企业和项目,土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抓紧抵顶其多预缴的税款。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参照季度银企洽谈会方式,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会,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积极推动工业和服务业融合,鼓励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合作发展、联动发展、互动发展。继续实施“品牌兴市”战略,大力发展品牌企业。
(十)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和达标评比活动。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09年企业新开工工业项目,除上缴中央部分外,市及市以下实行“零费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费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把收费标准下限作为上限,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予以优惠。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合理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统筹兼顾企业的财务承受能力和银行的资金成本,能下浮的尽可能下浮,可不上浮的尽量不上浮,切实做到让利于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严厉查处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十一)稳定就业岗位。认真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各类园区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步伐,兴建标准化厂房,为全民创业提供有效载体。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建立企业裁员报告制度。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员方案要提前3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工作机制
(十二)成立许昌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和落实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十三)实施市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每位市级领导联系2-3家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一次联系情况汇报、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市委、市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
(十四)实施市直单位分包企业制度。根据单位职责,每个市直单位联系2家以上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单位“一把手”每月至少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一次。各单位要安排得力干部作为与联系企业的联络员,每周至少到企业联系一次。
(十五)职能部门牵头成立服务组织,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从服务企业的实际出发,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服务、财税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外向型企业服务、劳动保障服务等五个服务组织。金融服务组由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牵头,具体负责协调企业发展中所需资金问题;财税服务组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具体负责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环境优化服务组由市监察局牵头,具体负责清理涉企收费和达标评比活动;外向型企业服务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具体负责为外贸企业的服务工作;劳动保障服务组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具体负责与企业劳动保障有关工作的服务。
(十六)建立考评机制,设立“企业服务年”奖励资金,对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将各地各单位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实行目标管理。
(十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实际,集合自身职责和服务对象,制定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在第一季度要逐户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办公一次,凡对重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要求,3月底之前必须做出回应,并帮助协调积极解决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九年二月九日附件:
许昌市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2.许昌卷烟厂
3.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4.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
5.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6.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7.河南一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8.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9.河南阳光实业集团
10.许昌豫中纺织有限公司
11.许昌龙正发品有限公司
12.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
13.许昌元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17.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20.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21.长葛市通达纺织有限公司
22.河南爱迪德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3.河南金阳铝业有限公司
24.河南青山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
25.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6.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7.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8.河南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29.许昌湖雪面粉有限公司
30.今麦郎食品(许昌)有限公司
31.许昌万向钱潮远东有限公司
32.河南姚花春酒业有限公司
33.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
34.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
35.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36.黄洋铜业有限公司
37.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
38.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9.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
40.许昌市瑞泰发业有限公司
41.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42.许昌烟草薄片厂
43.河南神火集团许昌泉店煤矿
44.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45.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46.许昌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
4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49.河南裕华运输有限公司
50.许昌鄢陵北国之春花木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51.许昌市三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2.许昌鸿宝百货有限公司
53.许昌市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4.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公司
55.鄢陵花都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56.许昌灞陵桥景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7.许昌德亿田农资有限公司
58.许昌帝豪实业公司
59.许昌老牌水泥有限公司
60.河南能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61.河南中原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62.许昌山花油脂有限公司
63.许昌邦迪蛋白有限公司
64.中国一拖集团许昌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65.河南智信染织有限公司
66.许昌车神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67.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
68.许昌震华模具压铸有限公司
69.许昌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70.蓝星六九一一工厂
71.许昌市欣元公司
72.许昌亨丰印染有限公司
73.许昌市日月机电有限公司
74.许昌双马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75.许昌市裕达印刷有限公司
76.许昌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77.许昌裕丰工贸有限公司
78.许昌外贸粮油有限公司
79.许昌金回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80.许昌外贸五矿贸易中心
81.许昌万丰蔬菜副食品有限公司
82.许昌市清真食品公司
83.许昌万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84.许昌建新工贸有限公司
85.许昌市恒利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86.许昌市合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87.许昌棉麻实业有限公司
88.河南省兆丰种业公司
89.许昌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90.河南许昌五里岗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91.河南科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2.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93.许昌恒源发制品有限公司
94.许昌永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95.许昌市许棉纺织有限公司
96.许昌市绿源乳业有限公司
97.许昌博玛曳引机制造有限公司
98.许昌市瑞新电气有限公司
99.许昌市亨源通印刷厂
100.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