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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筹集任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9〕20号
【发布日期】 2009-02-09
【实施日期】 2009-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筹集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帮扶四川省对口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支援西藏自治区嘉黎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政策和中央有关援藏、援疆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筹集任务分解如下:
  一、对口帮扶四川省南部县经费共计23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45万元,乐清市、瑞安市财政各出资30万元,鹿城区、龙湾区财政各出资25万元,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财政各出资20万元。
  二、对口支援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移民经费共计13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30万元,乐清市、瑞安市财政各出资18万元,鹿城区、龙湾区财政各出资12万元,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财政各出资10万元。
  三、援助西藏自治区嘉黎县经费共计12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30万元,乐清市、瑞安市财政各出资15万元,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财政各出资10万元。
  四、援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经费共计12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30万元,乐清市、瑞安市财政各出资15万元,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财政各出资10万元。
  五、市级各对口支援工作挂钩单位(名单附后)要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重视并积极做好2009年对口支援资金筹措工作。
  对口支援资金筹集落实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督查范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紧做好2009年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落实工作,并于5月1日前将资金汇至温州市市级财政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帐号:728000120111999998-0518,开户行:温州银行中心区支行)。

二○○九年二月九日

  附件:

温州市对口支援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挂钩单位

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外办、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团市委、市总商会、市人行、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建设银行温州分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广发银行温州支行、温州银行、电信温州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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