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健全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市“村村响”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6)66号)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广局发(2007)2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09年底,全市实现广播与电视共缆传输,各乡镇均建有广播站,各行政村均建有广播室,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有线广播联网,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以转播上级广播电台节目为主,县区、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可插播自办节目,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应急广播和日常广播需要的有线调频广播网络,实现全市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
(二)主要任务:一是市区以湖州广播电视总台(三县以县广播电视台)为实施主体,加快建立农村有线广播网络,着力办好对农广播。二是各乡镇建立有插播功能的广播站,并以乡镇广播站为中心,健全完善农村有线广播网络,办好乡镇自办节目。三是各行政村建立村广播室,并确保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只调频室外音箱通响,较大村民小组有2只调频室外音箱通响。四是家庭调频室内音箱由农户自愿购买,免费安装。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08年6月至12月)
选择市区妙西镇、双林镇和练市镇朱家兜村为我市“村村响”工程建设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为全市全面启动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
在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全面实施“村村响”工程,适时召开“村村响”工程建设推进会,争取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市本级由市文广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检查验收小组,按照进度完成情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合格单位核拨奖励补助资金。三县由各县政府牵头组织考核验收。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0年1月起)
市文广新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我市农村有线广播长效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乡镇、村负责“村村响”的安全播出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村村响”工程的长期响、优质响、安全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是一项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的政治工程,是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为加强对我市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湖州市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领导。
(二)多方筹措资金。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资金采取“省里争取一点、市和县区财政补助一点、广电筹措一点、乡镇和村出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为支持农村有线广播的建设和发展,市本级建立1000万元的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其中市财政承担400万元,吴兴区财政180万元,南浔区财政220万元,其余由湖州广电总台负责筹措),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验收合格的乡镇和村进行补助。三县也应建立专项经费,确保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市及各县区财政预算。市本级运行维护费用由市、区财政和湖州广电总台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担(其中市财政每年负担50万元,吴兴区财政22万元,南浔区财政28万元,湖州广电总台50万元)。
湖州广电总台应设立市区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专户,有关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三)明确奖补政策。市本级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奖励补助政策如下:
1.乡镇广播站的广播前端设施建设资金由各乡镇自筹,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每个乡镇10000元补助。
2.村广播室建设费用由各村自筹,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每个村4000元补助。
3.村民小组调频室外音箱建设费用由各村自筹,分别给予每只800元补助。
4.家庭调频室内音箱自愿安装,由农户个人出资购买,湖州广电总台负责安排人员上门免费安装。
以上奖补政策,三县可以参照执行。
(四)完善长效管理。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农村有线广播长期正常运转。一要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村村响”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二要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器材设备招投标、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村村响”工程成为廉洁工程。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办法,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地“村村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全市农村有线广播的村村响、长期响、优质响。四要确保安全播出。各级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安全播出制度,严把广播节目审查关、播出关,确保“村村响”安全播出无事故。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湖州市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倪玲妹
副组长 施会龙(市政府)
侯水建(市委宣传部)
宋 捷(市文广新局)
吴宝宏(湖州广电总台)
成 员 刘自力(市发改委)
张恩林(市财政局)
李 红(市文广新局)
陈小健(湖州广电总台)
竺 鸰(吴兴区政府)
金顺明(南浔区政府)
俞文明(德清县政府)
闵 云(长兴县政府)
金 凯(安吉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宋捷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