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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批转《滁州市工商局关于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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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9〕10号
【发布日期】 2009-02-10
【实施日期】 2009-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批转《滁州市工商局关于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大滁城”建设突破年。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迅速制定了《滁州市工商局关于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办(2009)1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登记管理、商标帮扶等10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了快节奏推进、高效率落实的工作作风。现将该《意见》批转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积极借鉴市工商局的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滁州市工商局关于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商办(2009)17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滁城”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工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登记职能,为“大滁城”建设服务
  一是围绕“大滁城”建设的相关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已列入2009年拆迁区域,利用住宅作为经营用房的一律不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对原利用住宅的经营户,执照到期后收回过期执照;对2009年暂未确定为拆迁区域,原已利用住宅作为经营用房、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到期的,由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出具在被拆迁时不按经营用房补偿的承诺书,可换发一年期的营业执照。
  二是加强对占道经营个私企业的登记管理。在审查核准个私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对从事餐饮、修理等服务行业的,要具体核准经营项目、经营地点,对超经营范围,擅自改变经营地址占道经营的,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适合城区经营的行业一律不发营业执照。
  二、拓宽范围,加大对拆迁经营户及失地农民服务力度
  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滁城”建设拆迁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对拆迁经营户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安排专人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免费帮助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坚持定期上门回访。
  二是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服务力度。对失地农民进城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辖区工商所主动协调市场主办单位优先安排经营场所;对进城务工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商标帮扶,增强企业品牌意识
  一是加大对“大滁城”区域内企业商标的培育帮扶力度。引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重点培育和发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和滁州市知名商标,力争年底“大滁城”范围内的企业著名商标总量达25件,知名商标总量达40件。
  二是加大对滁城服务类商标的宣传扶持力度。通过开办1-2期培训班,强化经营者的品牌意识,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的服务商标从传统的第三产业向信息网络、旅游等行业延伸,打造出滁州特有的服务品牌,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力争服务类商标注册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
   四、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展示“大滁城”形象
  一是按照“大滁城”建设的规划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组织龙头企业,在滁城出入路口、工业园区等显著位置和重要地段的高架广告牌,发布多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大滁城”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大滁城”区域的户外广告、店堂牌匾广告,对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牌匾加强检查,对各类媒体广告加强监测和巡查,重点打击含有虚假宣传内容等违法违规广告,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五、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传销。针对目前传销有所抬头之势,重点开展对城区传销窝点的专项执法行动。琅琊区工商分局及其他“大滁城”区域工商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部门,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卡头,捣毁非法窝点,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参与群众的遣返和教育疏导工作;同时发挥社区优势,广泛联系群众,及时传递信息,在全市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确保传销在社区无生存之地。
  二是坚决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是做好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通过实施“电子登记台帐”、“物流配送管理”、“三联单”、“小标贴”等四项举措,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四是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夜市排挡等行业的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经营者在经营中产生的噪声和污染扰民问题,在严把市场准入的同时,对其他部门提出的行政建议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确保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是建立完善“大滁城”区域12315维权网络建设。“大滁城”区域的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维权站点的设立,年底要达到100%,消费维权申诉登记率达到100%,实行快速调解,快速办结。
  六、培育“大滁城”集贸市场,打造诚信品牌
  一是根据城市南移和新三大住宅区建设工程的要求,积极培育集贸市场,参与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向规划部门及时提供我市集贸市场经营状况、监管等相关信息,对市场的合理布局和设计提供有效帮助;做好滁城东扩南移集贸市场规划布局;同时积极培育花卉、蔬菜两个批发市场。
  二是抓好长江商贸城创建省级诚信市场的试点工作。树立长江商贸城滁城南大门的形象,实行重点帮扶,建立信用档案,打造长江商贸城诚信品牌。
  七、净化旅游市场,提高滁州旅游知名度
  一是按照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总体要求,积极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旅游市场,重点保护“琅琊山”这一知名旅游品牌。琅琊区工商分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和旅行社的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琅琊山旅游知名度。
  二是净化旅游商品市场。每年对景区旅游市场进行1-2次专项整治,加强对旅游景区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教育,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查处坑蒙拐骗行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杜绝欺骗游客现象发生。
  八、优化审批手续,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通道
  一是实行“七个归并”和“两个下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对公司登记等7个行政许可项目,全部集中到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统一办理。同时,将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权、市区内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权分别下放给6个县市局和3个分局。
  二是对拆迁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等手续的,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定人帮扶,限时办结,并免收相关费用;对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手续的,实行就近登记,手续完备一日办结。
  九、开展“三请三看”活动,为“大滁城”招商引资服务
  一是率先在“大滁城”范围内开展“三请三看”活动:请县(市)、区的企业看滁州的产业优势,请周边地区企业看滁州的区位优势,请发达地区的企业看滁州的资源优势。让外地企业了解滁州、信任滁州,增强其投资滁州的信心。
  二是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对政府和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对滁州有投资意向的企业,指派工商联络员提供全程服务,限时办结,力促项目落户;对招商引资规模企业,畅通登记渠道,提供高效服务,减少环节,优化程序。
  十、强化发展意识,促进“大滁城”工业园区建设
  一是为“大滁城”区域内9个工业园区和城镇工业集中区域的各类市场主体服务。成立“园区工商指导服务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推行园区企业登记帮办制、代理制,建立完善与园区企业间的联络制度,做到企业诉求不出园。
  二是从创优软环境入手,明确服务工作的目标,主要做好扶持园区个私经济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商标帮扶、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打造“信用园区” 、开展“工商维权进园区”活动以及运用广告策略提升园区企业形象等服务工作。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大滁城”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服务“大滁城”作为各级工商部门,尤其是“大滁城”一个主中心、三个副中心区域工商部门的一项政治任务;市工商局成立以局长沈成明为组长,副局长王配功、机关党委书记周金山为副组长,注册登记科、监管科、商标科、广告科、市管科、外资科、法制科以及琅琊、南谯、开发区分局、全椒县局、来安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办公室,并对此项工作实施绩效考核,纳入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同时确定琅琊、南谯、开发区分局和全椒、来安县局为重点实施单位,2月份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力戒浮夸和做表面文章。市局将在3月底前派出督查组,就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上半年市局将选择一个工作突出的县(区)局召开观摩会;下半年还将在工作开展好的地方适时召开现场会, 推广经验和做法,切实把服务“大滁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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