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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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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9〕21号
【发布日期】 2009-02-10
【实施日期】 2009-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而严峻,我市价格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为做好今年全市价格工作,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咸阳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物价局长会议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为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具体工作任务是:
  一、切实加强价格调控工作
  1、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认真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化肥、钢材等重要商品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价格监测信息的研究分析,科学判断价格总水平走势,及时提出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组织开展“价格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和应急反应预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价格异常波动,确保第一时间进行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保证市场稳定。
  2、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继续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制定出台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法,尽快建立市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价格调控能力。
  二、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和涉农价费工作
  3、深入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适当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落实煤电价格政策,加强电价监管。研究制定新一轮水价改革方案,加快水价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水价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4、推进环境保护收费改革。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等环保收费征收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缴比例。
  5、保障农民合法收益。针对涉农价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调查,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措施,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波动对价格的影响。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稳定化肥等重要农资价格。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继续落实对鲜活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  三、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6、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把价格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突出价格服务工作的重点,切实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继续建立完善价格服务站点,实现价格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目标。不断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加强价格监督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价格服务考核制度,构建“价格服务进万家”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价格服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7、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继续开展收费清理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清理规范各类检验、检疫、检定收费,降低收费标准。
  8、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环保产业发展。对高耗能产业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实施差别水价、气价和热价政策。逐步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再生能源发展。合理确定垃圾焚烧补偿标准,保证垃圾焚烧企业在弥补成本基础上能够获得合理收益。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9、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继续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整顿规范食盐包装加价行为。
  四、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10、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制止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清理整顿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秩序。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价格管理工作。
  11、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医药价格政策,加强对社区、农村等基层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的管理,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规范医药行业价格秩序,逐步推进医药卫生制度改革。
  12、加强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在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取缔商品房价外收费,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备案制度。
  五、大力整顿价格秩序
  13、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农业用水、用电、农村建房和绿色通道等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规范行业价格秩序;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性产品和环保收费价格检查,推进节能减排;组织医药、教育、住房、物业、交通运输等民生价费检查,促进社会和谐。
  14、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和成品油、液化气、建材等市场巡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地震灾后重建期间建材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15、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调动企业参与价格诚信活动的自觉性,促进行业自律。加大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继续完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
  16、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继续推进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价格举报网络,提高举报案件的快速反映处置能力。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拓宽公众价格维权渠道,完善价格举报平台建设。
  六、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17、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优势,继续做好粮棉油、生猪、烤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工作规程,拓展成本监审工作领域。继续开展城市供水、供电、供热、教育及医疗等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成本监审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18、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继续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条例》,做好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巩固车损、路损价格鉴证工作。抓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和评估机构资质的“双认定”工作。全面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力争全市半数以上价格认证中心达标。加强价格鉴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价格鉴证数据库,为开展价格鉴定、价格认证提供信息支持。
  19、加强价格宣传和调研工作。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继续加强价格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咸阳价格工作简报》和《咸阳价格监测信息》质量,定期更新维护政务信息网页,制作咸阳市农产品经营销售信息网。继续落实全省物价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提高物价干部职工依法治价水平。围绕涉农、资源环保、民生价格等重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升价格工作质量。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定期组织价格法制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辅导授课,鼓励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和完善物价机构建设。整合发挥物价机构职能,进一步形成物价系统工作合力。继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物价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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