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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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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甘防地协发[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2-10
【实施日期】 2009-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病协调小组:
  现将 《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日

甘肃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  2009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以《甘肃省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一五规划》为目标,坚持科学防治,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全省地方病防治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鼠疫防治
  (一)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下发的《2008年鼠疫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做好全省鼠防项目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全省鼠疫防治工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人间鼠疫疫情的能力。
  (二)加强监测,做好人间疫情预警工作。各地要紧密结合鼠防项目工作,严格按照《鼠疫全国重点监测方案》和《动物鼠疫监测标准》的要求,采用流动监测和固定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监测数据,搞好鼠疫监测和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同时,对位于疫源地内的交通干线、旅游地、厂矿和人口密集区要加强监测,准确掌握动物间疫情动态,为防治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动物间疫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动物间疫情流行。张掖市、阿克塞县、夏河县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国重点监测任务。省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监测点的技术指导,会同各有关市、县组织加强可疑疫源地调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检疫和疫情报告工作。各鼠疫疫源地,尤其是河西动物间鼠疫流行猛烈的地区,要加强对进入疫源地人员的鼠防知识宣传,对疑似人员进行检疫,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继续强化我省鼠疫疫源地及交通沿线医务人员全员鼠防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全省非疫源地医务人员鼠防知识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疫区群众深入开展鼠防“三报三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做好鼠疫联防工作,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和合作,预防和控制鼠疫在联防区域内的发生流行。
  (六)旱獭分布地区继续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严禁猎捕贩运旱獭紧急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猎捕、贩运旱獭的不法行为。
  (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鼠防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重点是辖区内鼠疫疫情处理指挥系统、突发人间鼠疫疫情处置的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情况,鼠防专用设备、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疫情监测工作情况等。
  二、碘缺乏病防治
  (一)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重点对2007年评估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县及部分受非碘盐冲销严重的地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2010年全省95%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按照国家四部局新修订的《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要求,强化碘盐日常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盐业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新发克汀病的搜索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历史克汀病区居民户碘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适时采取针对高危人群的应急补碘,完善保障机制。
  (四)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碘缺乏病防治项目工作,深入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通过项目工作,提高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水平。
  (五)协调盐务、教育、广电等部门配合搞好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碘缺乏病危害的认识。盐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各负其责,依法管理盐业市场,开展打击销售私盐的活动,卫生(地病)和盐业部门密切配合,在碘盐覆盖率低的乡村继续开展“碘盐示范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确保居民食用合格碘盐。
  三、大骨节病、克山病防治
  (一)结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完善全省大骨节病、克山病病情监测体系和监测网络。
  (二)认真做好全省大骨节病监测工作,准确收集全省重点病区县的病情资料,为进一步开展全省大骨节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三)做好全省克山病病情调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全省克山病病情状况。建立克山病病人档案,加强病人管理。
  (四)加强食盐硒含量监测工作,提高全省克山病、大骨节病区硒碘盐合格率,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盐业部门反映,监督按协议退换。
  四、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
  (一)结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继续做好氟、砷中毒病情监测,建立氟、砷中毒病村档案,协调水利部门对地方性氟、砷中毒地区落实改水措施。
  (二)加强水质监测工作,认真执行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氟病改水工程水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生部门要加强水源水质的检测,重点监测改水后饮水中的水氟含量。
  五、布鲁氏菌病防治
  (一)加强布病监测工作,做好国家级监测点人间布病的监测工作,按照《甘肃省布病监测方案》要求,加强省、市(州)级监测点人间布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高危人群的病情监测,指导治疗病人,提高全省布病防控能力。
  (二)开展全省布病防治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诊治水平。
  (三)卫生、农牧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完善布病疫情报告网络,及时发现感染“点”,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暴发流行。
  六、寄生虫调查与防治
  (一)结合2008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开展对项目县包虫病防治干预工作,并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继续做好肠道寄生虫病健康教育项目和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
  七、麻风病防治
  (一)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麻风病防治项目,提高新发麻风病人的发现率,最大限度及早发现并规范治疗麻风病人。积极落实报病奖励,建立全省麻风疫情监测系统,强化社会防治,采取线索调查、高危人群监测、门诊检查、群众自报等多种方法主动早期发现病人,并对发现的病人进行规范联合化疗。
  (二)通过举办“世界防治麻风日”、“中国麻风节”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普及麻风病防治科普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对麻风病人的社会歧视和偏见。
  (三)继续做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积极做好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活动。
  八、做好以输入性疟疾为主的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赴疟疾等传染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游或务工归国的发热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报告并规范治疗病例。
  (二)加强对网络报告病例的检测,做到输入性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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