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北京市
【发文字号】
京劳社就发[2009]25号
【发布日期】 2009-02-10
【实施日期】 2009-01-0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参照我市职工丧葬费补助开支标准,现将我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如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由800元调整为5000元。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已发放的丧葬补助金,按新标准补发差额。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