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工作委员会: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月8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望抓好落实。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OO9年2月10日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1月8日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务求实效,全面落实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精神,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
1、坚持把监督法律的实施摆上重要位置,继续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情况报告等形式,推进法律执行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围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听取和审议全市《劳动合同法》、《水土保持法》、《档案法》、《人民警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注意把推动法律实施与提出修改法律建议结合起来,督促执法主体部门和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性。
3、启动实施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立咨询机构,起草制定《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法律监督机制。
4、不断改进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民计民生、涉法涉诉等重要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平凉立法联系点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并及时对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二、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工作监督。
1、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围绕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及时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根据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及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审查批准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超收财力安排使用和2008年决算。审议通过《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
3、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任务目标,重点听取和审议全市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工作、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及对该项资金的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不断创新跟踪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对历次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大督办落实反馈力度,监督、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和加强工作。
4、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调研,及时报送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进一步完善选举任免程序,努力实现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通过法定程序使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继续坚持常委会任命人员到会表态发言和当会颁发任命书制度,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和转办、督办信访案件等途径,加强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
3、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做好省、市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
四、立足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9号、省委59号、市委35号文件及全省人大代表座谈会精神,筹备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的有效途径。
2、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精心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年内组织在平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一次集中视察。每次调研和检查活动,尽量多邀请所在县区市人大代表一同参加。
3、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加列席代表人数,根据会议议程和代表意愿,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尤其是注意邀请基层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继续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市重大事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和人大报刊,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5、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协调、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加大跟踪督办和现场办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五、着眼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积极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继续采取专门培训、参加轮训、请专家讲法、出外学习等形式,加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年内,拟举办一期《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2、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印发常委
会公报、办好人大工作简报、组织记者采访和网络发布文件等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会议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等情况。
3、深入贯彻《监督法》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意见,修订《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
4、加大人大宣传工作力度,坚持办好市级新闻媒体开设的专栏,支持和协助省、市有关新闻媒体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动态。
5、加强同省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及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监督指导县(区)、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筹备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和立法联络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研究探讨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和地方立法联络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6、认真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积极参与全市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参与中了解情况,在参与中进行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