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支持协会组织落实开办早餐服务倡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倡导广大餐饮和饭店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务,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向全国餐饮与饭店企业发出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开办早餐服务》的倡议。为支持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并取得应有成效,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需求,商务部发出《关于支持协会组织落实开办早餐服务倡议的通知》(商贸发(2009)53号),现此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早餐服务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城市居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既是满足需求、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克服餐饮业薄弱“瓶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餐饮协会的自律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积极行动起来,承担起社会责任,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务,满足广大群众的餐饮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出台支持早餐经营的相关政策,以规划、标准和政策支持为保障,大力扶持企业发展放心早餐,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方便大众消费。同时,协调工商、质监、卫生、市容等部门,为企业开办早餐服务给予相关支持,提供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早餐市场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早餐质量检查,切实保证餐饮企业向社会大众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让消费者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各地开办早餐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鲁 伟、张红平
联系电话:0551-2831488、2838383
传 真:0551-2831387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
商务部关于支持协会组织落实开办早餐服务倡议的通知
商贸发[200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倡导广大餐饮和饭店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务,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于2008年12月21日向全国餐饮与饭店企业发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开办早餐服务》的倡议。为支持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并取得应有成效,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落实倡议内容
早餐服务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城市居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既是满足需求、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克服餐饮业薄弱"瓶颈"、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的倡议,社会需求动员广大餐饮企业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务,实现早餐经营社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服务需求,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协会组织将有关倡议内容落到实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宴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企业开办早餐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二、深入开展倡议与宣传活动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此项工作持续有效地加以推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当地相关行业组织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倡议活动,引导餐改和饭店企业拓宽经营领域、加强网点建设、创新营销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办好早餐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导向作用,及时公告、公示提供早餐服务的企业和场所,大力宣传企业开展早餐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餐饮和饭店企业办好早餐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开办早餐服务涉及工商、质检、卫生、市政、交管等多个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形成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争取早日制定出台支持早餐经营的有关政策,从用地选址、资金补助、税收优惠以及便利物流运输等方面对早餐经营企业给予支持。通过政策引导,最大限度地为餐饮和饭店企业办好早餐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争取,更好地支持早餐市场发展。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等基础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协会组织,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标准,组织落实好《早餐经营规范》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加强卫生、质量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整顿无证照游商,取缔各种非法经营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流程,开展诚信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促进早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素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五、切实做好督导检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及相关协会,进一步加强早餐市场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开办早餐服务的督导和质量检查,引导餐饮和饭店企业真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证早餐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请于2009年3月底前将各地开办早餐服务工怍的进展情况报商务部(商贸服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
关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开办早餐服务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广大餐饮与饭店企业,各地相关行业协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倡导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办早餐服务。广大餐饮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雾,满足广大群众的餐饮服务需求。为此,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联合向全国餐改与饭店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增加和优化早餐市场网点。已经开展早餐服务的企业,要进一步增加服务网点,优化网络布局,加强早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使早餐供应让消费者更加满意。尚未开展早餐眼务的餐饮饭店企业,要利用现有营业场所,积极拓展早餐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眼务.
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放心早餐。全国备大型餐饮企业要充分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作用,积极拓宽早餐服务领域。通过连锁经营的方式进行早餐网点布局和早餐品种配送,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通过标准化、工厂化生产,保证早餐食品安全、卫生和放心。
三、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办好早餐服务。各类餐饮业态要充分发挥自身比势,采取多种方式办好早餐服务。快餐企业(包括早餐、团膳企业)要积极探索现代化早餐经营与发展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早餐经营的可持续发展。餐馆与皈店等正餐企业要进一步重视早餐经营,挖掘潜力,克服困难,积极拓展早餐服务项目,既要为住店客人,也要面向周边群众提供早餐服务。要大力开拓社区早餐市场,深入社区办好早餐服务,把安全、便利、实惠的早餐送到居民社区。此外,各类超市、便利店也要创造条件开办早餐服务项目,为满足需求、扩大消费提供便利服务。
四、提高服务质量。搞活营销方式。要在提高早餐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不断丰富早餐品种,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搞活营销方式,采取增设窗口、自助自选、预定预约、送货上门等多种形式,方便购买和消费,减少等待时间,为广大居民和消费者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五、严格执行标准,积极发展安全健康早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早餐经营规范》行业标准的要求,严把食品质量关,杜绝不安全、不卫生的早餐供应。同时,要合理调整早餐食品结构,积极创新品种,注重营养配餐,引导科学消费,让消费者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全国餐饮和饭店企业特别是广大会员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奉献社会为己任,用我们扎实的工作和优良的服务,为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